闵行区其他采购信息--红卫村、纪东村等环境综合整治修缮重建民房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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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5-16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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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其他采购信息——红卫村、纪东村等环境综合整治修缮重建民房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2016-05-16 来源: 点击率:

上海协同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闵行区华漕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闵行区红卫村、纪东村等环境综合整治修缮重建民房修复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本项目报名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红卫村、纪东村等环境综合整治修缮重建民房修复工程
2、编号:16XH002
3、招标内容:房屋建筑工程,涉及各村需修理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项目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75天内完成。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的注册公司,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必须提供相应的注册、经营和资质等证明文件原件;
2、具有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及以上”施工资质;
3、拟派具有相关专业的注册二级建造师本人携注册证书原件、建造师安全考核证书及执业印章、身份证原件前来报名;
4、提供完成本项目拟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和设施情况;
5、2013年1月1日以来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三年内企业无重大安全事故记录,提交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6、提供2013年或以后承接建筑施工工程(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业绩1个或以上(提供合同原件);
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的时间、地点:
对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6年5月17日起至2016年523日,每天9:30-11:30  13:30--15:30(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持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至上海市徐汇区嘉善路526号308B参加本项目报名。对本项目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供应商请在前往本公司之前先电话联系。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报名,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合格投标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
五、报名需提交的资料(所有的资质须在有效期内):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相关专业的注册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考核证书及执业印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8、相关业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本(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上海协同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市徐汇区嘉善路526号308B
七、领取补充招标文件时间:另行安排(如有)
领取补充招标文件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嘉善路526号308B
(如有,将以书面形式统一发放所有投标人)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14日上午9时30分
递交地点:莘西路406号1号楼
九、开标会时间:2016年6月14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会地点:莘西路406号1号楼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闵行区华漕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华漕镇
联 系 人:杨世华                         
电    话:13817991265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协同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牡丹路60号东辰大厦10F
联 系 人:朱良凯
电    话:13916206790                             
邮    箱:zhuliangkai2000@sina.com
备注: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和廉政承诺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申请单位可持单位申请书、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向本单位注册地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或者向闵行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联系电话:54151111转1182。
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招标项目投标资格或者招标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买标书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协同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闵行区华漕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
上海协同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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