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沈阳市石油和天然气长输管线安全隐患排查检测及安全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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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6-05-16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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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沈阳市石油和天然气长输管线安全隐患排查检测及安全风险评估
字号大小:                                     发布日期:2016-05-16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沈阳市石油和天然气长输管线安全隐患排查检测及安全风险评估

采购公告

(第二次)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 受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委托,对以下项目在国内以 竞争性谈判 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发布采购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沈阳市石油和天然气长输管线安全隐患排查检测及安全风险评估

(二)项目编号:CG16-00-0287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

(四)项目内容:本项目共 1 个品目,本次采购 1 个品目。

1 .采购内容

品目 品目名称品目类别采购内容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质量保证期预算金额工程质量要求
001 服务类——专业技术服务——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C0901沈阳市石油和天然气长输管线安全隐患排查检测及安全风险评估合同签订后1年日内沈阳市 个月200000

2 .商务要求

品目品目名称品目类别商务要求
001 服务类——专业技术服务——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C0901沈阳市石油和天然气长输管线安全隐患排查检测和安全风险评估技术服务。对全市石油和天然气长输管线定期进行现场安全检查,检查采取全线普查方式,重点对村屯、跨线(铁路线、公路线、电信设施等)区域的管线进行外观检查,根据需要适当情况可以进行安全检测,每条管道检查检测完成后,要逐条管道编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3 其他要求

品目品目名称品目类别联合体投标兼投兼中资格后审报价形式
001 服务类——专业技术服务——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C0901不接受不允许不允许金额

4 .支付条款

支付条件满足后,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下达支付指令,由主体按 支付方式 支付到响应账户。

品目支付序号支付条件支付比例支付主体和支付方式
001 1进行到服务总时间的25%,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收到加盖采购人公章的实际完成额销售发票复印件和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按实际完成额支付25.0%采购人自行支付
2进行到服务总时间的50%,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收到加盖采购人公章的实际完成额销售发票复印件和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按实际完成额支付25.0%
3进行到服务总时间的75%,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收到加盖采购人公章的实际完成额销售发票复印件和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按实际完成额支付25.0%
4服务全部完成,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收到加盖采购人公章的实际完成额销售发票复印件和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按实际完成额支付,但支付额不大于合同金额与前三次支付额合计的差25.0%

二、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3.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4.承诺若逾期不领取中标通知书或逾期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视同自愿放弃中标和参加沈阳市政府采购活动资格。

5.其他条件,详见下表。

品目其他条件
001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3.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4.承诺若逾期不领取中标通知书或逾期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视同自愿放弃中标和参加沈阳市政府采购活动资格。5.其他要求:(1)具有安全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含燃气生产及供应业,管道运输业;(2)具备从事石油和天然气管道安全生产工作或解决石油和天然气管道安全生产问题的能力;(3)具有石油和天然气管道风险辨识、评估及安全检查所需专业技术力量。

三、获取采购文件须知

从即日起至本公告公示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报名供应商到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 购买。售价:(人民币) 伍佰圆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 、递交响应文件

1.递交时间:

递交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不接受在递交时间以外递交的响应文件。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05-24 14:00

2.递交地点:

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21-1号地王国际大厦1104室

3.递交方式:

(1)响应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代理人现场递交密封好的响应文件,并参加开标。不接受以其他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4.递交份数:响应文件 四份,其中:正本1份,其余为副本。

5.有效期:自递交之日起九十天。

6.其他:

(1)须以整品目的形式且对品目内全部采购内容报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不具有独立运作并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的分公司没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响应无效。

五、说明

1.凡与本次采购相关的事项,请详见采购文件或向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 咨询。

2.除特殊说明,采购公告或变更采购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天数均为日历天数。

3.本次采购,有效的采购文件类型的采购序号为采购序号。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采   购   人: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沈阳市市府大路260号 发改委

联   系   人:王忠宝

电        话:024-22720310 ;13840404841

采购代理机构: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21-1号地王国际大厦1112房间

联   系   人:杨国威

电        话:024-8396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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