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市润泽污水处理厂BOT(特许经营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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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5-07-10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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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招标公告详细情况

工程编码 131181150035-001 所属地区 冀州市
工程名称 冀州市润泽污水处理厂BOT(特许经营权)项目
建设单位 冀州市润泽污水处理厂
工程地点 冀州市盐化工循环经济园区
建筑面积   招标性质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招标代理单位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投标人需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近三年内有污水处理厂相关类似的投资或建设或运营的业绩(类似工程仅限于污水处理厂、渗滤液处理厂工程)等,详见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600 元
文件发售地点 冀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人 秦振阳 联系方式 0318-2100216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5-07-10 09:0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5-07-16 17:0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5-07-10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5-07-16 17:00: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5-7-10至2015-7-16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冀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冀州市润泽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BOT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冀州市盐化工循环经济园区。

2.1.2建设规模:冀州市润泽污水处理厂,规模设计污水处理10000t/d,分2格建设,先建设5000t/d。

2.1.3现状介绍

本工程主要服务于冀州市盐化工循环经济园区。自园区获准成立以来,园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发展迅速,人口增长较快,也加大了区域生活及工业污水量及污染物浓度值,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水体,对周围环境形成了污染。冀州盐化工循环经济园区作为冀州市的工业区及饮用水源上游区域,加快做好污水收集和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是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必行之路;也是保护下游水体环境质量,确保冀州市居民饮水安全的必要措施。建设污水处理厂是控制污染有效手段,也是城镇基础设施重要一环,它的实现与否,直接影响园区各项功能发挥,所以建设污水处理厂、完善污水处理系统成为当务之急。

2.1.4具体需求

(1)本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由通过本次招标确定的建设运营商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组建项目公司,在政府的监管下,严格按照现行国家相关文件有关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在原设计方案的基础上进行优化,组织项目建设及特许经营期内的运营管理和维护以及期满后的正常运营移交等项目建设及特许经营期内的各项工作。

(2)投标人所建设污水处理厂应保证出水水质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要求的污水出水水质标准。

(3)排水口按环评书批复文件必须根据省环保局强制性要求设置安装在线检测仪,并接受冀州市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排水口排人水质若超标,项目公司应承担环保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

(4)污水处理厂二次污染的控制:

处理厂的大气污染物和污泥处理应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的要求进行控制。污泥在经过干化处理后,可运往招标单位指定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费用及运费由项目公司负责。

(5)厂区建设的所有费用由项目公司负责。

2.1.5 经营期限:30年(包含建设期1年)。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冀州市润泽污水处理厂投资人招标。成交后,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整个冀州市润泽污水处理厂及其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招标人或其指定的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且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无不良市场行为纪录;

3.3投标人需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4近三年内有污水处理厂相关类似的投资或建设或运营的业绩(类似工程仅限于污水处理厂、渗滤液处理厂工程);

3.5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者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

3.6 投标人2014年资产负债率小于45%;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愿意报名的投标单位须携带单位公章到以下地点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地点:冀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人:刘九玲

联系电话:0318-8614832 请于 2015 年7月10日至 2015 年7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至 11:30 ,下午 14:30至 17:00 (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近三年内有污水处理厂相关类似的投资或建设或运营的业绩、财务审计报告、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行贿档案查询函。注:以上证件均为原件(须备复印件三套并加盖公章,甲方、招办、招标代理机构各留存一套)。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6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7月31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08:30 时至 09 :30 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冀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冀州市润泽污水处理厂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 0318-883082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衡水市永兴西路与康泰街交叉口永兴大厦11楼1113室

联系人:秦振阳

联系电话:0318-2100216

传  真:0318-8188111

日 期: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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