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南洲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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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5-06-26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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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招标编号:0623-1585N311058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株洲县南洲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已由经株洲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授权株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称县住建局)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PPP项目法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株洲县南洲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

2.2建设地点:株洲县南洲新区。

2.3建设规模:新建规模4万吨/天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规模2万吨/天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二期工程扩建至规模4万吨/天的污水处理厂。

2.4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PPP方式进行运作。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须在1个月内与招标人草签特许经营合同并在株洲县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项目法人)并以现金方式注入25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金。项目法人成立后,招标人与项目法人签署正式《特许经营合同》,授予项目法人独家的特许经营权的方式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株洲县南洲新区污水处理厂,并获得污水处理服务费。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法人将株洲县南洲新区污水处理厂完好移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机构;配套管网工程采用投资、建设、移交方式实施。

2.5特许经营期:建设期1年,运营期28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招标文件购买人,且须为独立法人实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在过去3年中(以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须至少有一个类似项目经验。类似项目经验指:投标人在中国大陆地区承担过的污水处理厂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投资、建设、运营的项目经验或PPP投资、建设项目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2014年度净资产不少于4千万元人民币,且2014年度总资产不少于8千万元人民币(须出具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3.4在过去3年内,投标人没有任何直接由于其过错,而在任何大型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的情况。

3.5投标人不存在停业、依法解散、依法破产等情形,资产不存在被有权机关查封、冻结或其他强制措施的状态,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诉讼、仲裁或处罚等情形。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分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人民币捌拾万元(¥800,000.00)

②递交方式:以上款项必须从投标人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户。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保证金无效。

保证金开户名称:

全称:重点工程资金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株洲县箭台分理处

账 号:18-115801040003611-5

③截止时间: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15年7月22日17:00时前转入以上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④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即南洲新区PPP项目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如因未注明项目名称,而造成无法查实的,按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26日~2015年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到长沙市东风路123号503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办理。

注:报名时投标人需派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受托书)原件或彩色影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投标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的彩色影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参加报名。

上述资料应留存彩色影印件件或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投标人一律不予接受其提出的投标。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2015年7月3日(含)17:00时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发送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过期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登陆后查看)旧戏⒉迹侗耆俗孕胁樵摹�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7月23日09:00时整,地点为湖南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路二段29号湖南省价格信息市场)。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0、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联系人:陈先生李女士

电话(传真):0731-8453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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