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永吉县万昌污水处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WLZX201506-14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吉县万昌污水处理工程监理 已由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3】474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吉林省民政厅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 1 标段
2.2 项目名称:永吉县万昌污水处理工程监理;
2.3 建设地点:吉林省吉林市永吉县;
2.4 建设规模:重力流管线总长度1360米,压力流污水管线9354米,污水提升泵站一座,日处理污水2500吨;
2.5 招标范围:施工段监理;
2.6 资金来 源和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2.7 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相对应;
2.8 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9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 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五年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执业证书,有较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3 拟派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省级监理人员岗位证书。有较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4 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同时在其它工程兼职。
3.5 本次投标 不接受 联合体;
3.6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7 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6月18日至2015年6月25日 ,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法人授权托书及经办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个标段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 1000 元,在图纸资料保持完整无损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二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7月16日10时00分 ,地点为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4楼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每个段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吉林省 民政厅
联 系 人: 孙伟 联系电话: 0431-87670149 、 89252168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解放大路927号四楼
邮政编码: 130041
联 系 人: 杨秋颖、包宇 联系电话: 15714304061、15714304043
传 真: 0431-88610059 E-mail: ccwlzx2001@vip.163.com
招标监管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招投标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