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普安镇城镇污水处理实施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监理(第二次)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剑阁县普安镇城镇污水处理实施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监理(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城镇污水处理实施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剑发改发【2014】18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2014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专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剑发改发【2014】18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20140722004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广元市剑阁县普安镇;
2.3建设内容及规模:18.4公里供排水处理管网建设,部分破损管网维修,设计新建4350m管网,维修4903m闻溪河两侧管道,更换部分管网(暂定1/3长度)。
2.4计划工期:监理标段服务期: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和工程量清单全部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需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近三年内(2012年至今)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28日至2015年6月2日23:59时(见附件剑阁县普安镇城镇污水处理实施配套管网工程(监理)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登录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yggzy.gov.cn),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证认证密匙购买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ZBS、图纸);未在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ZBS、图纸)每套售价按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注收取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18日9时00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的地点为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万源新区滨湖路市政府服务中心新址C区三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普安镇里仁巷8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罗学武
电 话: 0839-6622212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合作路89号龙湖时代天街17栋627室
邮 编: /
联 系 人: 徐先生
电 话: 028-87956963
传 真: 028-87956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