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44040120150520010QTFW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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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金洲社区、高栏村、沙白石村独立式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运营及施工) | ||
项目地址 |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 | ||
建设单位 | 珠海市南水镇人民政府 | 单位性质 | 行政管理 |
联系人 | 陈进勇 | 联系电话 | 13702312348 |
招标内容规模 | 招标部分投资额¥4254271.05元 主要包含: 1、200T/d(2套),400T/d(1套)生活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配套集水井及设备基础土建施工,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集水池土建、设备基础土建、软基处理、潜污泵、鼓风机、膜处理器、电控系统(电箱、电气元件配套、PLC、设备用地范围内电缆配套)、转子流量计、在线量监测仪、粗格网、细格网等。 2、一年的运营管理。 | ||
项目来源 | 招标办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项目类别 | 其它 | 招标类别 | 其它服务类 |
资金来源 | 预算内(财政) | 资金到位情况 | 100.0%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入围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标办法 | 两阶段评分(合理低价) | 预算价/招标控制价 | 4,254,271.05元 |
报价上限 | 4041557.498元 | 报价下限/投标偏离值 | |
完成时间要求 | 45个日历天 | 质量要求 | 合格 |
项目分类 | 现场交易 | 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投标资格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生活污水类)临时或以上资质,或具有环保协会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生活污水类)证书。 2、具有由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施工项目负责人:广东省内企业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企业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其他投标。 ■运营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环境工程专业或给排水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其他投标。 ■允许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不能多于[ 2 ]家。联合体主办方应为具有[ 运营 ]资质的一方。 ■施工方:市外省内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省外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或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且企业和人员备案信息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发布。 ■施工方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运营方及施工方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的资质。 ■运营方及施工方均需提供珠海市区级以上(含区级)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查询证明中投标人或其从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 ■其它事项[1、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应提供:a.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二代身份证原件c.如为联合体应附联合体协议书。 ]
备注:投标人应核对企业的资质是否符合上述投标资格条件后再报名,因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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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数额 | 8.1万元 | 投标保证金方式 | 银行转帐 |
报名时间 | 2015-05-21 08:30 至 2015-05-27 16:00 | ||
报名方式 | 1、网上报名 | ||
招标(资格预审)
文 件 发 放 |
地址:珠海市香洲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
价格: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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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 2015-05-21 08:30 至 2015-05-27 16:00 | ||
招标人/招标代理 |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王顺 | 联系电话 | 15207618191 |
投诉受理部门 | 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投诉电话 | 2538803 |
交易中心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0756-25381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