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设计(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JLTCZB-2015-9-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松原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 已由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吉发改审批[2015]12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松原鑫祥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及规模:
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本期建设规模: 2 台 500t/dCFB 垃圾焚烧炉和 1 台 15MW 汽轮发电机组及其所包含的全部生产及辅助系统(厂区范围内)。
2.2工程建设地点:松原市宁江区新城乡雅达虹工业集中区内,民乐村以北0.83公里。
2.3工期:
具备设计条件后120天(30天完成初步设计,90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2.4 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范与行业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市政环境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和火力发电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近三 年具有类似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 资格后审 。
3.4 外省勘察设计企业需在开标前办理完入吉备案手续(详见吉建设[2011]22号文件)。
3. 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5 月1 8 日至 2015 年 5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招投标窗口 报名。
报名需提供资料: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5 年 5 月1 8 日至 2015 年 5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3 时至 16 时,在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招投标窗口 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 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6月 17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松原鑫祥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同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松原市宁江区扶余大路496号市容局 地址: 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年大街4569号新宇开发大厦13楼
邮编: 138000 邮编: 138000
联 系 人: 陈佳龙 联 系 人: 付丽娜
电话: 15980937175 电话: 18304452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