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 |
扬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 设备检修维护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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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扬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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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扬州市邗江区杨庙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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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概况 |
规模 |
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1610吨,年焚烧垃圾58.4万吨,利用余热发电。余热锅炉和汽轮发电机组配置为中温中压,余热锅炉3台(两台蒸发量43.65t/h、一台蒸发量50.6t/h),汽轮发电机组为2台9MW、1台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
资金来源 |
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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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负责维护的机组设备必须达到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火力发电厂安全文明生产达标与创一流规定(2000年版)》中要求的设备达标标准,设备渗漏点数量达到“无渗漏标准”水平 |
服务年限 |
服务年限2年。2年服务期满前3个月,如果经合同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延长服务期限 |
最大单体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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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发包时间 |
2015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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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 容范围 |
所有生产设备、新增设备、技改设备以及红线一米内所有系统、门窗、生活用具等的大小修、计划检修工作、临时性检修、事故、故障抢修、日常保养、维保范围内卫生等工作(汽轮机本体、发电机本体、锅炉本体、主变和渗滤液系统的大修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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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资格 要求 |
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2、投标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申请人资格申请书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6、必须满足本招标项目的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要求; 7、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特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8、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9、拥有二个及以上的同等或以上装机容量发电厂正在执行中的维护业绩,有1000吨/日或以上生活垃圾发电厂日常维护业绩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注:前8条为必须满足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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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要求 |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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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报名时间 |
2015年4月 26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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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 地 点 |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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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保证金 |
贰拾万元整(人民币),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汇入银行:江苏银行润扬支行 银行账号:90010188000029403 税 号:321027682157602 收款单位:扬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若投标人不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将被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将投标保证金递交至扬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只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采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方式转帐的投标人提供进帐单;采用电汇方式转帐的投标单位提供银行电汇凭证。所有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一周内无息退还(手续费由投标单位自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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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格 审 查 |
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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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评标阶段进行资格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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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细则 |
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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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地址: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514-80827735、15861386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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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 2015年4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