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近期(首期2万m3/d)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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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5-04-16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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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

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近期(首期2万m3/d)工程监理项目

GEJ-20150415009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程名称)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近期(首期2万m3/d)工程监理项目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东宏德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104.89(万元),工期:施工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日历天)。

工程概况: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近期(首期2万m3/d)工程位于英德市,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能力为2万立方米/日,本项目包括污水处理厂、道路、广场、综合楼等工程,项目建安费造价约4254万元。

本次招标范围监理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结算期与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并负责跟进资料备案及工程结算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投标要求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

3.4 广东省内的投标人必须已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英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经济事务局办理有效的投标备案登记手续;

3.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且必须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

3.5.2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已经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5.3省内的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英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经济事务局办理了备案手续。

3.5.4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监工程任务,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有在监任务,必须在开标前解除在监工程任务,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5需提供近三年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 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

近三年是指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6个月,即 2012 年4月至2015年 3月

3.6 诚信要求

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的诚信投标承诺书。

3.7 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在本工程中同时进行投标;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4.资格审查办法和定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现场同步资格告知性审查,评定标办法采用信用优先随机定标法。

现场告知性审查,是指以投标人提交的资料为依据,以诚实信用为原则,招标人在现场仅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性审查,并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04 月 16 日 至 2015 年 04 月 22 日,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sdggzy.cn)招标公告栏目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逾期将不能下载。

6.投标担保

6.1 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信誉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4000元。

其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4000.00 元,信誉保证金:人民币 0.00 元。

6.2 投标担保的形式:工程保证金托管专用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 04 月 28 日 上午 09 : 30

7.2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7.3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交易员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身份验证方式:凭第二代身份证验证,不接受临时身份证及其他证件的验证。

本项目投标交易员是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其中授权委托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交易员如果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已提交授权委托书的,可不再提交,如果投标交易员与《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授权委托人不一致的,需另行提交授权委托书。

8.随机定标的安排

8.1随机定标会议时间(签到截止时间): 2015 年 05 月 08 日 下午 3 : 00 。

8.2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会议时间如有变更的,将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内发布通知,敬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并掌握相关安排。

8.3随机定标会议时出席人员: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必须在签到截止时间前,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身份验证方式:凭第二代身份证,不接受临时身份证及其他证件的验证。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网站、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英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10.其他

10.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 知,统一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的“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及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网站 “公共资源交易”栏目内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0.3 中标单位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签订合同前)提交企业注册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若中标单位不按时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的告知函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宏德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蒙先生

电  话:0763-2668863

传  真:0763-2668863

地  址:英德市英红镇皇朝大道英红行政大楼5楼

邮  编:513042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22836711

2015年04月15日

附件: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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