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就其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电子化)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人:吉水县自来水公司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13970450633
二、招标人: 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796-8680155
三、项目说明
招标项目名称: 吉水县自来水公司恩江二桥跨江供水管网安装工程管材材料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 吉水政采[ 2015]19-1号
招标项目预算: 109 万元(人民币)
项目资金来源:财政项目资金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其它资格条件见第三章):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报价;
7. 有投标单位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执;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了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CA电子证书的投标人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分站(http://jaggzy.jiangxi.gov.cn/jazbw/)上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补充、变更文件。暂未办理CA电子证书的投标人也可以在以下网站:(吉安政府采购网http://218.64.81.5/zfcg/、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szbtb.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补充、变更文件,但须在开标前办理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CA电子证书、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在以上网站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更正文件(例如对标书的修改和要求的补充)均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投标成本:
(1)本次招标为政府集中采购部门代理项目,招标人不向投标人和中标人收取任何代理费用,根据吉水县府办抄字[2013]655号文件精神,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现金付款的方式一次性缴纳场地使用费壹仟元整。
(2)本次招标标书工本费(资料费)贰佰元整(售后不退),各投标供应商应注明吉水政采[2015]19-1号采购项目字样,且必须从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不能提交现金,并确保在2015年 5月 4 日17:00前进入帐户(开户行:中国银行吉水县支行,户名: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93201249878)。未缴纳工本费的其投标无效。
(3)除采购人取消采购计划外,出现任何情况本次招标标书工本费不予退回。
(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7条。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须在2015年 5 月 5 日北京时间9:30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分站(http://jaggzy.jiangxi.gov.cn/jazbw/),其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无效。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两份与电子版投标文件相同的纸质投标文件,若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存在差异,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将CA数字证书装入小文件袋加以密封,单独递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2015年5月 5 日9:30在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开标厅(吉水县市民服务中心二楼)举行开标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