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市松岙镇人民政府奉化市松岙镇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 1 | |
发布日期: 2015-04-02 | |
一、采购编号: | FHZFCG(2015)023D |
二、项目概况: |
发布日期: 2015年4月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奉化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同意,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对 奉化市松岙镇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奉化市松岙镇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FHZFCG(2015)023D 三、项目内容: 奉化市松岙镇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服务 服务范围:见“第三章 项目要求”部分。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调试期约6个月,正式运营期3年。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运营服务。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为: (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1)标书售价500元,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下载,在集中报名时收取标书费。 2)集中报名(网上下载标书后必须进行集中报名)时间、地点:2015年4月20日至2015年4月22日(上午08:30—11:30;下午2:30—16:00,节假日除外),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南山路151号)五楼报名。 集中报名时须提供: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报名单位联系方式; (注:标书费用仅收现金,请各供应商谨慎购买,风险自担,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50000元 ,在 2015年4月22日 16:00前须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形式:转账支票、电汇、汇票、汇兑,开户银行:工行奉化中山支行,收款人: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传真:0574—88589092,以实际到达账户为准)。 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书递交至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奉化市南山路151号)五楼开标室, 截止时间 2015年4月24日9:00 止,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5年4月24日9:00 ,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奉化市南山路151号)五楼开标室。 九、其他事项: 1、投标人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政府采购http://www.nbzfcg.cn”及“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hggzy.gov.cn/”上公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两个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 3、相关内容须知:《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相关规定。 十、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奉化市松岙镇人民镇政府 联系人:谢镇 0574-88796005 招标代理: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麒丰 18768538874 交易场所: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林老师0574-88589815 2015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