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 丰县梁寨镇人民政府 建设的 丰县梁寨镇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工程 已经 相关部门 批准 建设,批准文号丰水发[2015]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拨,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 、 徐州神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3.1 工程地点: 丰县梁寨镇政府驻地
3.2 工程规模:合同估算价为400万元 (塞北河南-河北段80m、渊子大道-振兴街段1100m
振兴街-府东路北段550m、振兴路-垃圾站1100m、渊子路至府东路段1100m、府东路-天禾食品厂段600,材质为HDPE双壁波纹管DN400)
3.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
3.4 要求工期:50日历天
4 、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
5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5.2 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
5.4 投标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
5.5 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建造师、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数字化申报平台”中备案。
5.6 拟选派的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无在建工程。
5.7 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或单项工程注册。
5.8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选派建造师、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自2014年9月至2015年2月社保部门出具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须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电子专用章)。
6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
6.1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6.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捌万元整 。
开户行:建行丰县支行
开户名:丰县招标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
6.3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4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5 资格审查不合格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在进行完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7 、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5 年4月8日至2015年4月14日。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 2015 年4月14日17:00前 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 )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或疑议的,应当在 2015 年4月16日17:00 前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 年4月29日9时30分。
8 、资格审查办法 :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 、评标办法 :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分值设定:
⑴投标报价: 99 分
⑵投标报价合理性: 1 分
10 、其他:
10.1 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数字化申报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10.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丰县梁寨镇政府驻地 联系人:李敏杰
联 系 电 话:13852019028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徐州市云龙区民主南路58号六楼 联系人:黄树军
联 系 电 话:0516-89236988
2015 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