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苑社区污水处理系统工程设计及垃圾收集运输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林州市河顺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南苑社区污水处理系统工程设计及垃圾收集运输设备采购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该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LCGG-2015-6-007/2
二、采购项目概况与范围:
1、建设地点:林州市河顺镇
2、工期:第一、二标段均为签定合同后10日历天;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招标内容:南苑社区污水处理系统工程设计及垃圾收集运输设备采购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5、标段划分:共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南苑社区污水处理系统工程设计
第二标段:垃圾收集运输设备采购(垃圾收集箱、垃圾桶、三轮保洁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
3、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第二标段
1、投标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机构;
3、投标人必须具备生产或经销该产品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第一、二标段
1、信誉良好,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报名前须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否则将无法下载相关通知,相关备案资料查阅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zggzy.com)。
3、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认定;开标后,仍将由评委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行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4、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5年3月31日至2015年4月8日17时前从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www.lzggzy.com )网站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提交投标文件时交纳。(从其他渠道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4月21日上午10:00时 (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地点: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林州市红旗渠大道西段路北禧福苑临街楼西端)。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注意事项
1 投标人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方可登陆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备案流程详见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投标人获取文件后,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质疑应在提交疑问截止时间前以不记名形式上传至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 本次招标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投标人均可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直接下载招标补充文件,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本中心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4 开标后由评标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5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采购文件内容;
6 本次招标采购经招标小组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公告发布的媒介公示,各投标单位对推荐的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如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林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书面投诉 (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文件执行)。
7 招标文件未载明的相关事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林州市河顺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38691972
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 13526108250
监督电话:0372-6282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