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浏阳河朝正垸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已由 长发改 [2012]174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 长沙市水利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浏阳河朝正垸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勘测
2.2项目概况:浏阳河朝正垸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位于开福区,上游紧邻东岸垸,下游与涝湖垸相接,对岸为长善垸,工程含堤防达标建设及水生态景观环境建设两部分,为朝正垸城中村改造及环境整治工程配套项目。本项目实施范围是上起舟桥部队苗圃码头,下至三一大道跨浏阳河大桥,整治范围面积约 86公顷,线状堤防岸线长约
2.3工程投资估算:以可研批复的投资估算为准。
2.4建设内容:( 1)防洪大堤建设:对朝正垸段浏阳河大堤(
2.5招标范围:招标人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对浏阳河朝正垸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勘测进行招标。中标人提供的勘测成果需同时为浏阳河朝正垸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水利部分及水生态景观环境部分设计和施工服务,且根据招标人要求在工程建设过程的不同阶段增加相应勘测任务。中标人必须对工程建设相关主体方进行勘测成果交底并提供勘测相关后续服务工作。招标人保留对该工程项目勘测内容、范围及深度局部调整的权利。
2.6勘测周期 :防洪工程勘察(含测量) 20 日历天,水生态景观环境市政配套勘察(含测量) 20 日历天,工程测量 10 日历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补勘根据招标人阶段性计划书实施。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勘测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
3.3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个月内为准)必须承担过一个或以上类似工程;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为工程造价 1亿元或以上的水利、市政道路或园林绿化勘测项目(提供合同原件,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3.4项目总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工程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测量项目专业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总负责人、勘察专业负责人及测量专业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伍 万元。
5.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5.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5.4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 “ 朝正垸水环境综合整治勘测 ”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资格后审资料、投标文件准时参加,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