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施工项目已由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县发改投【2012】47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县财政配套及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沙县洁源水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沙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施工项目
2.2建设地点:长沙县
2.3建设规模:招标金额约148.9万元。
2.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工程。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规定保修。
2.7招标范围:本项目含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即重要饮用水源周边环境治理工程
)三项:乌川水源保护区保护;白鹭湖水源保护区保护;河流型水源保护区保护(包括黄花水厂水源保护区、榔梨水厂水源保护区、星沙水厂水源保护区)。(具体详见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提供的合同价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须属于记录在全国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中的从业人员,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一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1项要求;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进行该项目投标;
3.5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可于2015年3月17日起在长沙县招标采购网( http://www.zbcg.csx.cn/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招标文件每套售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4月7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长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星沙街道凉塘路与107国道交汇处)。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湖南省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即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湖南省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和长沙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zbcg.csx.cn/)上发布。
8.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县招标采购局,电话:0731-84023024。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县洁源水业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县星沙水务局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0731-84025206
招标代理: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星沙办事处地址:星沙经济开发区东二路幸福里小区C栋1517室
联系人:黄女士张女士
联系电话:0731-84098659,1867036277015116143316
邮箱:307585997@qq.com
温馨提示:1、长沙县住建局建筑系统诚信管理平台已启用,其诚信评价结果今后将纳入我县招投标管理,请各投标单位做好相关准备。
2、为保证开标期间会场纪律,开标当日将严格实行投标人身份制度。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单位代表(出席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发放身份牌,投标单位代表执身份牌出入开标会场,其他人员不得出入开标会场,请各投标单位做好相关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