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工程(桐乡市乌镇项目区),已由嘉兴市水利局和嘉兴市财政局以嘉水[2015]12号文件批准同意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桐乡市水利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由财政补助和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工程(桐乡市乌镇项目区),建设地址位于桐乡市乌镇镇区域内,招标范围为:综合治理河道总长度21.4km,含河道清淤疏浚工程12.83km,整治岸坡工程38.57km(其中:新建各类生态护岸38.57KM,硬质护岸上部新建植物护坡28.52KM),水系沟通0.66KM,生态修复及景观工程5个,质量目标合格,计划工期16个月。本招标项目建安工程投资约1930万元,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自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日期或工程质量核定(监督)报告日期为准)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在800万及以上河道综合治理含河道疏浚、堤防的类似工程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指:①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②水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核定(监督)报告。①和②均需提供,若还未能证明业绩情况的,还需提供业主证明或水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或质量监督机构证明。
3.2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或持有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水利施工企业叁级项目经理聘用证书,且均须在有效注册期内;
3.3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工(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为准);
3.4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命书;拟派项目负责人“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专职安全员“三类人员”C类证书;
3.5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应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6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企业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嘉兴市市外企业须持有效期内《嘉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嘉施工备案证》和《桐乡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桐施工备案证》。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19日到2015年3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时,下午13:30―16:30时)在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桐乡市梧桐街道景雅路55号)办理申请投标报名手续。
4.2报名时请持法人本人身份证、交易席位证(如是委托的代表须出示本人交易员证及身份证、交易席位证、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质证书或项目经理聘用证书(以上所有资料须带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查后返还),省外投标人投标报名时还需提交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对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
4.3省内投标人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向市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4.4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答疑、交退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开标、询标等招投标活动和办理招投标相关的一切事务时必须出具本人身份证、《交易员证》和所在企业的《交易席位证》。(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5未办理《交易席位证》和《交易员证》的,请及时办理。详见http://www.txsp.gov.cn:8888/public/NewsItem.aspx?id=16352。
5.发布公告的媒介: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txsp.gov.cn:8888/
6.联系方式: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科吴静0573-88112160
代理单位: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胡丽亚0573-88029967
7.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名称: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不收取现金,可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含网上银行)的形式,并注明工程名称,其中桐乡市外单位一律银行汇票或银行电汇)
财务联系电话:0573-8811270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桐乡新世纪支行
采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含网上银行)等方式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转出,凡未从备案的基本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还未办理银行基本账户登记备案的投标企业请先行到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有关手续,详见本中心网站 《关于建立交通、水利等企业银行基本账户登记备案制度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