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教街道生活垃圾中转站改造BOT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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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5-03-19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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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

伦教街道生活垃圾中转站改造BOT项目

GB-20150318007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伦教街道生活垃圾中转站改造BOT项目已由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顺府办函(2014)34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7923.27(万元),工期:建设期限:180日历天,运营期限:10年(天)。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是为了选择伦教街道生活垃圾中转站改造项目的项目法人,负责伦教街道生活垃圾中转站改造项目工程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移交,包括项目资金筹措、建设、经营、维护、管理和债务偿还。在经营期满后,项目法人将运行良好的伦教街道生活垃圾中转站完好无损地、无条件地移交给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2.1.1概况说明

伦教地处珠江三角洲腹地,与广州番禺一水之隔,是顺德百万人口中心城区的组成部分,总面积59.2 平方公里,常住人口7.6 万人,外来流动人口约7.5 万人,辖下有10 个村(居)。本项目所建伦教街道生活垃圾中转站的服务范围为伦教街道辖区内的生活垃圾中转处理。

伦教街道现有1 座垃圾压缩中转站,日压缩转运垃圾量为240吨,目前该垃圾压缩中转站规模已无法满足伦教街道垃圾转运量,且转运站内的压缩设备落后陈旧,导致生活垃圾压实度无法满足要求。根据《佛山市顺德区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拟在新建转运站后弃用原垃圾压缩中转站。

本项目新建伦教中型III 类垃圾压缩中转站1 座,设计规模为日分选压装转运生活垃圾400吨,处理工艺采用破袋+滚筒筛分选+水平预压压缩式转运工艺,采用箱车一体直推式垃圾转运车(箱斗容积28m3,载重量15t),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 年,包括新建压装分选车间、综合办公楼、维修间等建筑物,并新增压装分选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

工程建设场址位于顺德区世龙工业区世龙大道以西,世龙六横路以北,近似呈四边形,占地12000.18m2。整个地块交通便利,接电条件良好,供水可直接从场区门前道路上的市政管网接引。工程内容包括垃圾转运站、道路广场、桥梁工程等。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的投资估算为7923.2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456.61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564.37万元;预备费用351.05万元;建设期利息338.0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13.23万元。注:本项目工程建设其它费、预备费的计算基数均扣除转运车辆费用后计算。

本项目的全部投资(包括建设、运营和移交)及运营风险均由中标人自行筹措和承担,其中自有资金应不少于30%,其余可为贷款融资。

2.1.2重要风险提示:

(1)本项目实行BOT特许经营权方式运作,投标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人对垃圾压缩、分选、运输和处理的工艺技术要求和建设标准,负责对本项目资金筹措、建设、经营、维护、管理和债务偿还。招标人按进入垃圾压缩中转站的垃圾重量向中标人(项目法人)支付运营服务费。中标人以上述费用的收入作为垃圾压缩中转站的运营费用和本项目的投资回报。

(2)投标人中标后须在佛山市顺德区成立法人机构并进行工商登记,以新成立的法人机构作为本项目的项目法人,按规定办理相关的建设、运营许可手续,包括工程招标及设备采购。其中工程招标及设备采购的招标文件须报经招标人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3)伦教街道生活垃圾中转站的建设用地手续已完备,投标人须负责办理工程的规划报建、工程招标及设备采购、施工报建报监、竣工验收以及办理经营许可证照等工作,并承担相关风险和费用。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范围是伦教街道生活垃圾中转站的新建、运营、返还移交。

本次招标要求中标人在本项目的BOT特许经营权期限届满后,须将运作正常、良好的垃圾压缩中转站、压缩及分选设备、运输车辆及项目法人名下的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设施(包括所有档案资料)、设备等所有财产无偿返还移交或转让给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单位。

2.3特许经营权期限

2.3.1本项目的建设期限:本项目的建设期为180天(不含试运行期15天),自本项目的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经招标人(甲方)审查通过、土建工程和设备采购的公开招标程序完成并办妥本项目各项报批手续,即具备法定的开工条件开始,至本项目通过招标人(甲方)组织的验收合格之日止。

2.3.2本项目的试运营期:本项目的试运营期限为15日,从本项目工程建设通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本项目工程竣工后,乙方即可自行进行调试和试运营。

2.3.3本项目的运营期限:本项目的运营期限为10年(不含建设期及试运营期)。从本项目改造工程完工且通过全面整体验收合格(含试运营合格)之日起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3.1.2 投标人须具有可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或中转站建设运营的相关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有关资质证书或许可证等。

3.2投标人至少要有1项正在实施,且已运行不少于1年的、合同规模不少于100吨/日的垃圾中转站运营(含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或垃圾中转收集、运输、处理等其中一种或多种业务的业绩(注:村居的垃圾收集与保洁、运输等中转站的前端初级业绩除外不计)。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书(或协议书)复印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被责令停业;(2)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不分地域,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包括通报、批评、通知以及行政处罚书等)中明确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包括市场准入),且至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后仍在处罚期内的。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4.1本次招标采用同步资格审查。即在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之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4.2 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入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4.3 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将修订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03 月 19 日 至 2015 年 03 月 25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号窗口 报名。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交易大厅内 。

报名需提交资料:

1、投标单位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三份);(此表可在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的“资料下载”栏目内下载或在报名窗口索取填写)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用)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委托人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03 月 19 日 至 2015 年 03 月 25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招标文件工本费银行缴费回单在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一楼大堂招标代理(2)号窗口(E、F电梯旁) 领取招标文件。 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

6.2 招标文件收费标准:

每份人民币500元。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以现金形式交到指定账户:农行罗村支行 户名:钟冬华。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04 月 09 日 上午 09 : 30 ,地点为: 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担保

8.1 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1800000元。其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0000元,信誉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元。

8.2 投标担保的形式:采用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的形式。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珠江商报、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公告栏上发布。

10.其他

10.1 本招标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孔先生

电  话:0757-22832625

传  真:0757-22836645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

邮  编:528300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757-83939001

传  真:0757-83939018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1座23层(佛山分公司)

邮  编:5280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0757-22836711、22836713

2015年03月18日

附件: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附件: 评标办法、合同专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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