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沙县洁源水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长沙县白鹭湖水厂补水和供水工程管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项目名称:长沙县白鹭湖水厂补水和供水工程管材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CSXZFCG-2015-0200
3、项目预算:6194271.65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资格要求
4.1.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有与本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社保登记证原件或近半年,2014年8月-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由法定代表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即2014年8月-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个人查询单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由法定代表人担任的,本项不需提供)。
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4.1.2特殊资格条件:
(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也接受代理商投标,也接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球墨铸铁管或给水内外面涂塑复合钢管生产商投标;
(2)投标人须提供球墨铸铁管和给水内外面涂塑复合钢管生产商出具的产品质量保证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球墨铸铁管和给水内外面涂塑复合钢管生产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提供复印件。
4.2投标人应将以上资格证明原件及评分证明资料原件装入文件袋中递交,原件需列详细清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未提交的视为无效投标★,评分证明资料原件未递交的,相应的评分项不予计分)。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3月 11日起至2015年 3月 30日,登录《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或《长沙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zbcg.csx.cn/)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以在以上网站公告的为准。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5.3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向招标代理公司交纳400元招标文件费用,无论中标与否,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概不退还。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2015年 3月 31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2015年 3月 31日下午14时30分。
6.3开标地点: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七楼开标室。
6.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接收(★)。
7、投标保证金:
7.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 陆万壹仟玖佰元整(61900.00元)。
7.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 ,同时告知银行应准确录入项目名称。开标前需提供相关转账凭证复印件,且经长沙县招标采购局统一查询确认已经到帐,视为已交纳(开标前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
账户名:长沙县招标采购局
开户行:农业银行长沙欣安支行
7.3缴纳时间: 2015年 3月 31日14时30分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7.4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8、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长沙县洁源水业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县星沙街道
联 系 人:蒋先生 电话:0731-8402520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楚天家园B座902室
联系人:胡小姐 电话: 0731-84878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