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PE管材及管件集中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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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5-03-18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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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PE管材及管件集中采购

公开招标公告

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浏阳市水利建设中心的委托,对浏阳市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PE管材及管件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浏阳市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PE管材及管件集中采购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LZC2015-030

委托代理编号: XXZG-LY-2015-003

3、项目预算:

第一标段管材预算为人民币511万元,管材配件预算为人民币76.63万元。

第二标段管材预算为人民币477万元,管材配件预算为人民币77万元。

4、采购内容及数量:

第一标段:PE100级管材284吨及管件(其中横山头水厂184吨、蕉溪常丰水厂35吨、社港水厂65吨)

第二标段:PE100级管材265吨及管件(其中马尾皂153吨、普迹水厂47吨、镇头水厂22吨、淳口水厂43吨)

(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注:投标人可单独投任一个标段也可同时投两个标段。

5、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及有关格式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编制”。

5.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审验合格的社保登记证副本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须经社保机构盖章生效);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必须有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分标段开具。

5.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备由省或部级颁发的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

(2)投标人必须为《2013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入选企业;

(3)投标人必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6、招标文件获取:

6.1本项目取消报名环节,招标文件一律从网上下载,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或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文件下载专区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

6.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

6.3售价:各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公司交纳每个标段1000元招标文件费用,无论中标与否,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4月1日上午9时00分止(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7.2开标时间:2015年4月1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7.3开标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东临芙佳花园小区,南临富春山小区)〕。

7.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8、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 伍万元整。

注:投标单位无论投一个或多个标段,都只须交纳 伍万元(小写:5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8.2缴纳形式: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账户。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等其他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等其他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8.3缴纳方式:

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至以下帐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长沙芙蓉支行

账户名称: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进账单(或汇款单)的备注栏(或附言栏,或摘要栏,或汇款用途栏)中注明本项目名称及所投所有标段号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以上以银行入帐回单为准。且保证金的退回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包含所汇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8.4缴纳截止时间:2015年3月31日16时00分前(北京时间)。

9、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并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1)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2)审验合格的社保登记证副本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须经社保机构盖章生效);(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单独提交,不密封);(4) 投标保证金凭证(单独提交,不密封);(5)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6)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7)提供PE100给水管DN110、DN250型号和管材配件任一型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以上证件不得密封在投标文件内,必须单独用密封袋密封(除第3、4项外),且密封袋上附清单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且以上证件如投标人未携带、携带不齐全或其证件未年检、有效期已过期,均视为不合格投标。

10、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招标人:浏阳市水利建设中心

地址:浏阳市行政中心附3栋3楼

联系人:黄先生 13755126911

电话:0731-83655219

传真:0731-8365521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市浏阳大道平鼎景都二栋一单元1303

联 系 人:邓 玲 电话:0731-83715796

201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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