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珠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 珠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基础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HWZ2015-082HW;采购申请计划编号:珠财采计X[20150228]-2831号)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金额、交货期
1. 项目名称: 珠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基础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2. 项目内容: 采购实验室设备 一批(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部分 );
3.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贰拾伍万 元整(¥1,250,000.00), 报价 超出此预算的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4.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
注: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 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2. 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主要设备(冷原子吸收测汞仪)的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或国内区域(涵盖珠海市)总代理)、或制造商在国内办事处出具的有效授权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现场须提供原件查验,否则视为无此授权。若非制造商直接授权,则还需提供授权人与制造商的关联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授权人公章和投标人公章)。
3. 投标人近三年以来(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注: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3月13日~ 2015年3月19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第1、2项资料。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4月2 日15:00~ 15 : 30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4月2日 15:30;
3. 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2 号开标厅(体育中心东北侧,原红山路珠海市行政服务中心旁)。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珠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联系人:范小姐 电话:0756-2253453
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招先生0756-3361023(项目咨询) 邱小姐0756-3361012(标书售卖)
钱小姐0756-3361282(保证金事项)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传 真:0756-3361190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分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其它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珠海市工商银行东风支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珠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