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已由和发改农经【2014】72号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招标人为民丰县农村饮水供水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施工、供水管网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民丰县若克雅乡水厂管网改扩建工程位于距民丰县境内。工程供水规模对新增住户进行管网延伸,对老化(失去塑性、呈现催化)管网管道进行更换,维修和完善水厂管理设施,解决项目区2000人饮水安全问题。本次招标的主要建设内容为:若克雅乡水厂(1):原水厂的房屋维修116.69m2、围墙维修208m、院内地平(248 m2)、水厂大门工程1座。(2)管网改扩建71.08Km,其中:管网改建更换管道60.85Km,管网扩建10.23Km,阀门井15座,管道穿越乡、村柏油路24处。入户1614户,入户管道95.226Km。开发区输水管道:管网扩建5.95Km,阀门井3座,管道穿越315国道(路宽28km)1处,管道穿越乡、村柏油路3处,入户管道12.5Km。根据本项目的工程特性,共划分为二个标段:土建工程和安装、管材及管件采购各一个标段。
第一(土建工程和安装标段):管网土方工程及管网铺设安装及管网沿线配套阀门井、水表井等的施工;
第二(管材及管件采购)标段:管网所需的管材、管件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第一标段: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及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
(2)第二标段:具有良好信誉和管材(件)经销、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许可证且通过ISO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生产企业或具备上述资格企业的授权经销商、允许联合体投标。其产品被列入有效期内的农村供水产品认证名录,并已取得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检验合格证,以及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5年3 月 15 日~ 3 月 19 日,上午10:00~14:00时,下午15:30~19: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携带上述相关证件及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由委托单位缴纳的授权委托人近半年社保证明、身份证(均需原件,复印件一套以存备查)在新疆恒信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和田市屯垦西路3号地区公安局家属院旁)获取招标文件。施工标段售价:¥2000元/套,管材、件标段售价:¥2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 4 月 8 日11时00分前,地点:新疆恒信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和田市屯垦西路3号地区公安局家属院旁)。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信息网和和田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民丰县农村饮水供水 招标代理:新疆恒信达工程招标代理有总站 限责任公司
地 址:民丰县水利局一楼 地 址:和田地区公安局家属院旁
联系人:阿卜杜热西提·伊敏 联系人:王慧珍
联系电话:18799479948 联系电话:15292970321
2015年 3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