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棠村镇等九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及周寺村污水处理人工湿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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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5-03-09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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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1、招标条件

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新蔡县环境保护局委托,对新蔡县棠村镇等九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及周寺村污水处理人工湿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新蔡县棠村镇等九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包含室外新建混凝土道路、铺装硬化、围墙及大门工程,院内绿化种植、门卫房工程,室外给水、设备基础工程、室外排水及室外电气工程、厂区室外平整涉及的土方工程及施工中如遇地下水包含地下水降水费用;周寺村污水处理人工湿地建设工程,包含室外新建混凝土道路、铺装硬化、围墙及大门工程,院内绿化种植、门卫房工程,室外给水、室外排水及室外电气工程、表流人工湿地工程、设备基础工程、厂区室外平整涉及的土方工程及施工中如遇地下水包含地下水降水费用、室外给水。

建设地点:新蔡县内

工期:90日历天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含工程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3个标段如下:

标段划分

工程内容

投标保证金

第一标段

棠村镇、宋岗乡、涧头乡、栎城乡、化庄乡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包含图纸设计中所有土建工程。

2 万元

第二标段

孙召镇、砖店镇、佛阁寺镇、余店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砖店镇周寺村人工湿地建设工程;包含图纸设计中所有土建工程。

2 万元

第三标段

新蔡县棠村镇等九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站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配套及安装工程;砖店镇周寺村人工湿地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配套及安装工程。

7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至第二标段,投标单位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第三标段,独立法人资格、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信证明、环保产品生产资格证书、产品合格证;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500万元。

3.3第一、二标段项目经理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不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动合同、缴纳三金证明(养老、医疗、失业),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企业须具备类似业绩工程(审查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原件及竣工验收报告)。

3.4本次招标活动中,一个投标企业可以报两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一个项目经理报名投标一个标段。

3.5第三标段设备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信证明(注册资金证明)、环保产品生产资格证书、产品合格证;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500万元。投标企业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留存投标人资格要求、类似业绩的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5.1本工程九个乡镇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二级生物处理工艺,400T/天生活污水处理量,排放等级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8918-2002)中二级标准,周寺村污水处理人工湿地建设工程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表流人工湿地生物处理工艺,120T/天生活污水处理量,排放等级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8918-2002)中二级标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若企业注册地不能出具,由新蔡县检察院出具),开具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为准。对于至发布公告之日止,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企业,所递标书不予评审。

符合上述要求的企业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3月9日至 2015 年 3月13日,上午 8 :30-11:30 ,下午 1 4:30-17:30 (北京时间,下同,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每份 售价1000元,图纸4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以现金方式缴纳)。

购买时须留存:法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劳动聘用合同及缴纳社保证明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的复印件一套。

5、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6、投标保证金交纳和退还方式

第一、二、标段投标保证金2万元∕标段,三标段7万元。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的形式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到下列指定账户。(注:投标保证金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保证金收据为准。)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新蔡县振兴路支行

收款单位: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联系人:王华梅联系电话:15890718798

(投标保证金银行汇单上应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3月30日上午9点30分。地点为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蔡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1369396560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15093563961

日期:201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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