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受鲁山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委托,就鲁山县城南新区垃圾中转站压缩设备采购项目及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现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鲁山县城南新区垃圾中转站压缩设备采购项目及工程监理
1.2项目采购编号:LZC2015-Ag027
二、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鲁山县城南新区垃圾中转站压缩设备采购项目及工程监理
2.2工程内容:第一标段:3缸4柱垂直式垃圾中转站压缩设备3套(每套两块垃圾块不低于8吨)
第二标段:鲁山县生活垃圾中转站土建项目监理和鲁山县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升级改造
项目监理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标段划分:2个标段
2.5交货期:根据招标人要求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2.6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1投标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生产或经营环卫设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2符合本采购项目需求的制造商或有制造厂商授权的代理商;
3.3投标单位应提供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犯罪行贿记录证明
第二标段:
3.4本次招标所有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安全、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 5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且不得有在建项目;
3.6投标人具有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 “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4.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4.2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新华路与南环路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南)。
4.3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持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所需资料 2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留存。上述资料原件验证
(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共并提供劳动合同、近三个月可供查询养老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不出售电子版,不邮寄。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 4月 3日 9时 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鲁山县生活垃圾处理场
代理人: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路与南环路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南
联系人:常女士
联系电话:0375-7038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