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乡美丽乡村项目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泌资建【 2015】 010号
1. 招标条件
高邑乡美丽乡村项目建设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高邑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该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高邑乡美丽乡村项目建设
建设地点: 高邑乡境内
计划工期: 100 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含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为第一标段: 高邑乡育源路道路建设工程,道路桩号起止点为 k0+020--k2+280共 2760米。育源路本次建设内容为:步行道、雨污水管线、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第二标段: 本标段共包括三条道路、一座生活垃圾处理站、一座公厕,分别为人民路、新兴路、祥和路、高邑乡高邑村生活垃圾处理站、高邑乡高邑村公厕。 1、人民路本次建设内容为:步行道、雨污水管线、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2、新兴路本次建设内容为:雨污水管线;
3、祥和路本次建设内容为:行车道、步行道、雨污水管线、照明工程、绿化工程、老栏杆拆除工程;
4、高邑乡高邑村生活垃圾处理站:建筑面积 154.75平方米,建筑层数为二层,砖混结构,总高度 6.6m,室内外高差 0.3m。
5、高邑乡高邑村公厕,建设地点为高邑乡,建筑面积 62.01平方米,建筑层数为一层,砖混结构,总高度 3.9m,室内外高差 0.3m。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二标段: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3.2.本次招标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院出具。对于发布公告之日止,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企业,所递标书不予评审。
3.3.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企业法人证明及身份证或企业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三金缴纳证明 (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金其中任意三金即可 )原件 ,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三金缴纳证明 (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金其中任意三金即可 )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并接受资格审查,未按时到场的作弃权处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一家投标企业只可报一个标段。
3.6本项目要求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对工程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实地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施工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并取得招标人和当地村委的现场踏勘证明。未获取现场踏勘证明的投标企业所递标书不予以评审,踏勘费用由投标企业承担,踏勘时间为招标公告结束后 3日内。
4. 报名程序、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时请投标人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本次招标实行无记名密封报名,报名函注明企业名称、项目工程名称、所投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封面上不能有任何标记)投至指定的保险箱内。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递交金额:第 一标段 8万元整,第二标段 5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到下列指定账户,并取得有效证明,开标前投标企业持银行转账入账凭证到泌阳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稽查股开具保证金到账收款收据(使用财政往来结算票据)。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入下列指定账户,退还时退至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注:投标保证金汇入下列账户)
收款单位:泌阳县财政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 行: 1、建设银行泌阳支行
2、驻马店银行泌阳支行
5.2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5年 3 月 31 日上午 9时 30分,递交地点: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心大屏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 人:高邑乡人民政府
联系 人:赵先生
电 话: 13603499657
招标代理: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 人:赵女士
电 话: 15539593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