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区2015年黑臭河渠综合治理项目设计 (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青白江区2015年黑臭河渠综合治理项目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成都市青白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青发改审批﹝2015﹞1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市博汇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市区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成都市青白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青发改审批﹝2015﹞1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QBJ-JSGC-SJ-2015-01-ZB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青白江区城厢镇、祥福镇、龙王镇、弥牟镇。
2.2建设规模:有针对性地采取河渠清淤、污水管道清通、化粪池疏掏、对非法排污行为执法等非工程措施和雨污连接管封堵、单元户雨污分流改造以及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道等工程措施进行治理。项目投资估算约1900万元。
2.3资金来源: 市区财政资金。
2.4设计周期: 30个日历天。
2.5招标内容: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后续相关服务。
2.6标段划分:设计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①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应为《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工程设计Ⅲ组(乙级)且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针对本项目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和《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④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⑤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⑥信誉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内;无重大设计质量事故记录。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3 月 3 日至 20145 年 3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2:00,13:0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件)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及单位介绍信(收原件);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3)资质证书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3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3 月 23 日10时,地点为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 成都市青白江区凤凰大道765号凤凰岛二号楼
邮 编: 610300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028-62779557/028-62779190
传 真: 028-62779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