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都县都督乡场镇饮水安全工程已由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水利局和丰都县发展改革委员会以渝财农[2014]398号、丰都发改委发[2014]427号、丰都发改委发[2015]2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丰都县都督乡农业服务中心,资金来源国有。出资比例:100% ,,招标人为丰都县都督乡农业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丰都县都督乡;
2.2 项目建设规模:新建集中供水厂一座,供水规模400m3/d;新建水厂包含净水构筑物和附属建筑及配套的构筑物;
2.3 项目总投资: 约145万元;
2.4 招标范围:具体以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及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修改、答疑等)补充的全部内容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工程招标管材(含管件)部分由全县集中统一采购提供,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
2.5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 重庆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须提供重庆市水利局颁发的“重庆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入域登记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4 如有疑问,请在
4.5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dggzy.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相关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5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年 3 月 19 日10时00分整。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 www.cqzb.gov.cn )”和“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dggzy.cn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都县都督乡农业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佳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丰都县都督乡 地 址: 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碧海金都16号楼
联系人: 张先生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13896785004 电 话: 023-67513556 18580966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