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宁乡县花大联合集镇供水工程已由 宁乡县发展和改革局宁发改投 [2015]19 号文件批准建设并下达投资计划, 建设资金为上级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宁乡县1121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宁乡县花大联合集镇供水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 宁乡县城南部,大屯营和花明楼的交界处
2. 3 建设 概况及 规模: 本工程范围为花大联合集镇管网延伸工程,根据规划人口数6000人计算,供水规模为1080m³/d。
2. 4 招标范围: 建筑、安装、临时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其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一 个标段 。
2.6计划工期 :45日历天,计划于2015年4月1日开工,2015年5月15日完工。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 做不合格投标 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独立的法人资格, 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必须 是在国家和湖南省 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 水电 工程专业 贰 级 及以上 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且无在建项目 (指在本项目招标期间,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 。
3.6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 水电 工程 相关 专业 中 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7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岗位资格证。
3.8 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劳动合同和近六个月的社保为依据,并提供社保个人账户官网打印件及查询网址,网上不能查询的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不能查询的有效证明), 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一致。项目负责人 已在国家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且与信息平台上名称一致。
3.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15年 2 月 16 日至2015年 3月12 日登录http://nxzy.hnipp.com(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 投标人的限定
5.1 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否则其投标无效。
5. 2 投标人的拟任项目负责人不能有在建项目。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和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招标 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
8 .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
9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 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上同时发布。
10 . 联系方式
投标人如需进一步获取相关的招标信息可与下列单位联系咨询:
招 标 人: 宁乡县1121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地 址: 宁乡县 花明楼镇
联 系 人: 胡胜华
电 话:1387484583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乡县玉潭镇一环北路1 28 号(世纪阳光小区B栋521室)
联 系 人:李云岗
电 话:0731—87887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