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招 标 公 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深圳市2014年新建污水管网内窥抽查及复核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编号:SZCG2015050936
2.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市2014年新建污水管网内窥抽查及复核
3.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4.标书获得方法: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2015年02月17日 09:30 至2015年03月16日 14:10期间登录深圳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点击“拒绝”或“撤销”;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1)国家或广东省质量监督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检测项目须包括管道检测,检测标准为《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181-2012);2)工程勘察专业类(必须包含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3)国家工信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资质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3)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不接受深圳市水务局统一招标的原特区外污水管网工程内窥检测单位项目(包括A、B标段)中标单位投标(中标单位为: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协鹏工程勘察有限公司、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广汇源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市哈工水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3家。
备注:联合体投标时投标文件必须提供《共同投标协议》扫描件,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明确联合体主体(即项目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时有关资格要求的判定规则:
a.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独立法人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b.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三项资质之一(1、国家或广东省质量监督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检测项目须包括管道检测,检测标准为《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181-2012);2、工程勘察专业类(必须包含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3、国家工信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不接受一方不具有上述三项资质之一的情况。
c.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联合体投标时有关综合实力部分的判定规则见招标文件招标项目需求相关条款。
6.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7.答疑事项:2015年03月09日 12:00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2015年03月12日将答疑结果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8.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9.投标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03月16日 14:10 (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和地点:
定于2015年03月16日 14:10 (北京时间),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浏览投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11.重要提示: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网(www.szzfcg.cn),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12.交纳投标保证金:
(1)所有项目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
(2)一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一万元;招标文件对投标保证金金额另有规定的,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详见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的相关要求);
(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项目开标日前两个工作日到账;
(4)自2013年6月1日起,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一律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否则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处理。取消现金汇款等交纳方式,禁止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转出和第三方代交;
(5)以上相关要求必须严格遵守,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 名: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7)中心保证金咨询电话为:83948155
13.技术支持:如果下载招标文件有困难,请与我们联系,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深圳市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邮政编码:518034
传真电话:0755-83777853
网上操作咨询:83948100 83948102 83938544
注册咨询:83938966
电子密钥咨询:83948165 4008301330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0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