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水镇和顺保障性住房配套污水管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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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5-02-15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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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招标编号:440620150148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里水镇和顺保障性住房配套污水管网工程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公司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里水镇和顺保障性住房配套污水管网工程 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对金华东街北侧新建保障房实施污水收集,并为保障房二期污水预留接口,最终接入环镇公路现状d1000污水管道。在保障房东南侧敷设DN400污水管,为保障房二期污水预留接口,然后污水管沿保障房东北侧敷设,将保障房污水收集后沿厂房边顶管至河堤路,与东便涌东侧拟建DN500污水管相接,最后沿环镇公路采用顶管施工,排入环镇公路现状d1000污水管。环镇公路过河段采用D1016*16钢管倒虹;管道过金华东路时采用牵引管施工,工程造价约为850万元。

2.3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5 年 3 月, 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7月(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发出开工通知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等因素而延长)。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本工程为里水镇和顺保障性住房配套污水管网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 文明施工 要求 :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合格标准 。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 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 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 √ 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 特殊性工程,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

4.4.1 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投标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中登记备案,诚信登记备案及其年度综合考评结果以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中查询结果为准,且在开标当天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12〕24号文)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管理平台中办理企业和人员(项目负责人)信息备案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相关人员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应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锁定状态。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住建厅办理了备案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同时将视为刻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4.5.4施工员:至少2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书(包括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书或管理手册等)。

4.5.5安全员:至少1名,具有有效的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4.5.6拟投入到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和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且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的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7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承接并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650万元或以上的 污水管网 工程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资料。 【污水管网工程: 污水管道工程、雨污分流工程(污水部分的造价必须是650万或以上,且有充分的证明材料,若评标委员会无法判断污水部分的造价规模,有权评定该业绩不符合),其他市政排水与给水工程不符合类似项目。 】

注:各项业绩证明材料的内容须能清楚反映项目名称、中标人或承包人、中标金额或合同金额,以及本章规定的关键特征信息,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本章规定的关键特征信息的,还须提供附有业主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的业主证明文件。其中的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为两页或以上的,则中标通知书原件的每页(或骑缝处)须加盖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公章;以竣(交)工验收或单位工程验收时间为准。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光盘在 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购买及领取,投标人 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 电子版 资料 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时间 : 2015年2月15日至2015年3月2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天佑创富大厦A座1013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现金(含电子版 资料 ),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联系人: 招标代理部关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253386 传真: 0757-86316628

6.投标担保金

本 工程 要求 投标人 提交 人民币 60.00 万元的投标 担保 金 (其中投标保证金12万元,48万元作为不挂靠、不围标、不串标、不弄虚作假、按时签订合同及安全施工的诚信保证金,违反者将会被没收担保金), 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3 月10日 。 已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若没有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开标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里水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其不参与投标的情况说明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均需要加盖投标人公章),逾期递交情况说明及开户许可证的单位,则视为不诚信表现,招标人将有权没收其投标担保。

备注: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汇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3月12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 2015年3月12日9时00分~10时00分 (北京时间)递交文件。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新兴路15号(即旧毛巾厂)2号楼1楼开标室】 。

7.3 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备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授权委托人还需在开标当天单独提供一份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否则视为不能通过验证,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 2013 〕 11 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5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需提交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安全生产许可证》; 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投标担保银行汇款凭证;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和社保证明材料;施工员的上岗证书(包括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书或管理手册等)和社保证明材料;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和社保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南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 http://www.nhcet.com )及 里水政务网(http://lishuiz.nanhai.gov.cn)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市政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 地 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新城1栋1013室

联 系 人: 汤先生 联 系 人: 招标代理部关先生

电 话: 0757-85689560 电 话: 0757-86253386

传 真: / 传 真: 0757-86316628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chuangnanz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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