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安龙回迁楼、金色家园三期回迁楼等给水一次网工程 设计招标
招标公告 (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 JLZXZB 2015-00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安龙回迁楼、金色家园三期回迁楼等给水一次网工程 已由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长春经开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投标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
序号 |
工程细目 |
建设规模 |
建设 单位 |
1 |
安龙回迁楼给水一次网工程设计 |
供水一次网管径暂定DN225 |
长春经开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 |
金色家园三期回迁楼给水一次网工程设计 |
供水一次网管径暂定DN225 |
长春经开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 |
专用车园区6号地块标准厂房给水一次网工程设计 |
供水一次网管径暂定DN225 |
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 |
三道村回迁楼给水一次网工程设计 |
供水一次网管径暂定DN225 |
长春经开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2 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2.3 计划投资: 850 万元
2.4 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承包人10日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通过评审后,30日内出具全部的合格的设计成果。
2.5 设计要求:按照相关工业和民用建筑、市政规划等国家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完成项目现状图、拆迁图、管线排迁图、初步方案、规划条件图、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现场服务(含设计变更)及后续服务(配合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等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行业(给水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市政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
3.3 近年完成过同类或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2月13日 至2015年2月25日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 招投标窗口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 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 资质证书副本 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 原件;
(4)被授权人 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的 市政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售后不退。
五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3月6日 9 时00分 ,地点为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开标室 (东方广场,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0.5 万元 。
5.4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 、 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 、 东亚经贸新闻 媒介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投标办公室
地 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邮 编:130031
联系人:张亚志
电 话:0431-84653201、0431-8462676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信公路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福祉大路2766号
邮 编:130117
联系人:李金波
电 话:0431-84552020 88655555
传 真:0431-84552017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