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号: SGZB-2015-005 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范围: - 形式: - 报名须知: - 报名条件: - 报名地点: - 工程简介: 鹤壁市新城区中水回用(鹤淇电厂)一期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编号:SGZB-2015-005
1.招标条件
鹤壁市新城区中水回用(鹤淇电厂)一期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鹤发改城市【2014】103号),招标人:鹤壁市淇滨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第二、三、四标段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鹤壁市新城区中水回用(鹤淇电厂)一期工程
2.2建设地点:鹤壁市
2.3建设规模:日供应中水回用总规模6万立方米,其中:淇滨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规模4万立方米/日;新建中途加压泵站一座;共敷设输水管道约16公里。
2.4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2.5工期:9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内的全部内容。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
2.9标段划分:共分为三个标段,其中:
Ⅱ标段桩号K2+777~K6+985;Ⅲ标段桩号K5+468~K6+860(含中途加压泵站);Ⅳ标段桩号K0+000~K5+468。
投标人可以任选其中一至两个标段竞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资质要求
①投标企业资质要求:Ⅱ标段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Ⅲ、Ⅳ标段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近3年(2012年—2014年)类似项目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Ⅱ、Ⅳ标段同时接受具有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企业投标。
②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Ⅱ标段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Ⅲ、Ⅳ标段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具有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企业,在投标Ⅱ、Ⅳ标段时,Ⅱ标段拟派建造师需具有市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本单位注册),Ⅳ标段拟派建造师需具有市政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本单位注册),且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4、投标须知
4.1报名要求
(1)投标人的代表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场报名,并提供施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企业近三年(2011年--2013年)来类似项目业绩等有关资料。
(2)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并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套,请按照顺序自行装订整齐。(资料必须齐全,缺项即不予报名)。
4.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公告及报名时间安排:公告时间:2015年2月12日至2015年2月25日。
报名时间:2015年2月12日至2015年2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过时将不予受理。
4.4报名地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大厅(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智慧鹤壁西门上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1000.00元/套,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壁市淇滨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392-2299018
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2-2262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