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东南片区域供水工程-供水管网系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5-02-13 17:10
浏览次数: 147
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泗洪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SHX201502670
泗洪县东南片区域供水工程-供水管网系统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规模:一标段: DN1000 至DN400管道铺设长约 56000米 ;二标段:DN1000至DN400管道铺设长约 40000米 ;三标段:DN1200至DN300管道铺设长约 43000米 ;四标段:DN1500至DN400管道铺设长约 30000米 ; ,工程造价约10022万元。

 

1.2 工程地点:

 

一标段:界集镇、 太平镇、 龙集镇、曹庙乡、金锁镇等;
二标段:青阳镇、石集乡等;
三标段:青阳镇、孙园镇、半城镇等;
四标段:朱湖镇、青阳镇等
1.3 工 期: 180 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本工程共分四个标段,分别为:

 

泗洪县东南片区域供水工程-供水管网系统工程一标段,造价约2545万元;
泗洪县东南片区域供水工程-供水管网系统工程二标段,造价约1712万元;
泗洪县东南片区域供水工程-供水管网系统工程三标段,造价约3046万元;
泗洪县东南片区域供水工程-供水管网系统工程四标段,造价约2719万元;
投标单位可以参与上述四个标段投标,按开标顺序先后只能在一个标段上中标。
招标内容: 区域供水管网工程施工(不含主材)。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已完成工程价款的90%,余款验收合格满两年(无质量问题)并经审计后付清。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四.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5.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及以上资质;
5.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安全员B证 ;
5.2.1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2011年1月1日 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签发日期为准)有单项类似工程(给水、污水、输水、排水)管网工程合同额800万元及以上施工业绩,信誉良好。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为投标人所承接的工程) ;
5.3 其他条件:
5.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3.6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能够提供本单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5.3.7 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记录( 泗洪县联系地址:泗洪县检察院预防科501房间 联系电话:0527-86302306);
5.3.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3.9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和费用

 

6.1 本工程采用 网上 方式报名,
(1)网上报名。 申请人于 2015 年 2 月 11 日 8 时 30 至 2015 年 2 月 16 日 17 时 30 分,登陆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s hzbtb.com.cn)“建设工程网上招标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 300 元/份(含网上招投标平台使用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售后不退。 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 刘凯,咨询电话:0527-84396020,13951060708 。
(2) 投标申请人网上报名须具有宿迁市加密锁(即电子招标投标CA证书和电子签章),未办理的,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sqggzyjy.gov.cn ) “通知公告”栏目中 >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2 购买招标文件后不投标的,应当至少于开标前3天告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未按规定告知或非不可抗力原因不参加投标的,将被记不良行为一次并予以公示, 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七.投标保证金:

 

企业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数额详见泗洪县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关于调整年度投标保证金缴纳数额的通知”;

 

企业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 ; 施工总承包企业年度保证金缴纳标准:特级企业160万元,一级企业80万元,二级企业50万元。
详见泗洪县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关于调整年度投标保证金缴纳数额的通知”;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支付。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现金及其它缴款方式一律无效。

户名: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友情提醒:请各投标人在银行缴纳款项后,持银行回单到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0室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建议提前2个工作日办理。
八.注意事项:

 

项目招投标期间,所有通知、答疑、澄清等文件将通过泗洪县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s hzbtb.com.cn)“建设工程网上招标投标系统”发出,投标人应经常登录系统接收、查看相关讯息。如遇问题,应及时向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映,否则后果自负。项目审核科:0527-89889050,工程交易科:0527-89889056,系统技术支持:刘凯,咨询电话:0527-84396020,13951060708。

 

九、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泗洪县区域供水工程建设处 (盖章)
地 址: 泗洪县人民北路
联系人:陈闯 电 话:1395106097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地址:泗洪县洪泽湖路26号
联系人:周杰 电话:13852837884
邮箱:603193767@QQ.COM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将从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定标顺序:各投标人可参与本工程4个标段投标,但每位投标人只能在1个标段上中标。如某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上均排名第一时,按如下规定定标:
按标段顺序定标(1-4标段);
已按上述规定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参与其它标段评标但不参与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依此类推。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第6.3条款,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2.1.1 形式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备注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不接受联合体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备注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总则1.4条款规定
 
类似项目经历、业绩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总则1.4条款规定
 
企业信誉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总则1.4条款规定
 
项目负责人资格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总则1.4条款规定
 
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总则1.4条款规定
 
法定代表人以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证明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总则1.4条款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总则1.4条款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总则1.4条款规定
 
……
……
 
2.1.3 响应性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备注
投标范围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1 项规定
 
投标报价
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工期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1 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1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三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
 
电子文件
符合 3.6.5 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
 
2.2 详细评审标准
2.2.1 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77分),施工组织设计(20分),投标人业绩(1分)、投标人奖项(2分)。总分100分。
2.2.2 施工组织设计评审:(20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计,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2 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2 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2 分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2 分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2 分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2 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3 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1 分
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1 分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1 分
……
……
注:以上某项无具体内容,该项不得分(此项应经评标委员会共同确认)。
说明:
1. 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不应低于70%,以上某项无具体内容,该项不得分(此项应经评标委员会共同确认)。
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评审。
2. 招标人可以在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增加投标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评审内容,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评标环节陈述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或者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评分分值控制在 2 分以内。评标委员会拟定答辩题目时,应同时明确答案及得分点。
3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2分)

 

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评标环节陈述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或者现场以书面方式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评分分值控制在2分以内。根据《宿招管发【2009】104号》文规定,其中由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实施的总体想法及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进行系统陈述1分,由投标项目负责人针对评标委员会讨论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关于现场平面布置,人员、机械设备,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工期控制及特殊工程的工艺、施工方法等问题进行答辩1分。
项目负责人答辩评分独立汇总,汇总时必须在所有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计算各投标人实际得分。投标人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未参加陈述及答辩的,不得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参加陈述及答辩必须现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供核对身份,否则视为未参加。
2.2.3 投标报价评审(77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出 1%,扣减1分,每低于1%,扣减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说明:
1.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 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 1%,扣减一定的分值,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2.4 投标人业绩(1分)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2011年1月1日 以来承担过 单项合同价1000万元 及以上类似工程经历的,有一项工程得0.5分,最多1分。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计分。类似工程指 2011年1月1日 以来单项合同价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给水、污水、排水、输水) 管网工程 建设项目,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签发日期为准,项目负责人变更并经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该工程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内应装有复印件,具体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由招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2.2.5 投标人奖项(2分)
对于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国优(指鲁班奖、大禹杯、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评审的“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安装协会评审的“中国安装之星”、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评审的“中国钢结构金奖”、中国市政工程协会评审的“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市优最高加0.3分,有效期1年;省优(含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优质工程奖)最高加1分,有效期2年;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最高加1.5分,有效期3年;“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安装之星”、“中国钢结构金奖”、 “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 最高加1.2分,有效期3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

 

对于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最高加0.1分,省级最高加0.3分,有效期均为2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1个最高奖项计分

 

上述奖项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计分;上述奖项加分的工程是指(给水、污水、排水、输水) 管网工程 建设项目,其他奖项也不予计分。

 

获奖工程需要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获奖工程时间以获奖证书或文件签发时间为准,奖项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内应装有复印件,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由招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2.3 评标结果
2.3.1 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个标段分别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2.3.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更多>同类招标信息
0相关评论

北京易二零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834016

商务热线:010-88480403

传真:010-88480301E-mail:webmaster@e20.com.cn

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3号清华科技园玉泉慧谷25号楼,邮编100195

Copyright © 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E20环境平台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