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县东城区污水处理厂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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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5-02-13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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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招标编号:CSXZ2015-012

 

 

一、招标条件

 

宁乡县东城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环资[2013]95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乡东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 宁乡县东城区污水处理厂施工监理;

2 、建设地点: 位于 宁乡金洲新区 ;

3 、项目概况:拟建设2.5万m 3 /d的污水处理厂;

4 、资金来源:自筹;

5 、施工工期:210日历天;

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 、质量要求:合格;

9 、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投标申请人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 、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中级或以上职称,年龄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在宁乡县最多有1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不允许有外地在监项目和作为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的在监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它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备总监相同的任职条件,不得有在监项目 ;

4 、省外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拟任监理员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总监1人、专监1人、监理员2人),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2个及2个以上的监理项目中任职;本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关键岗位人员;

5 、湖南省外企业具备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备案登记证明 ;

6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并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7 、项目部全体关键岗位人员注册或执业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提供2014年10月~2014年12月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四、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新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乡八一路支行

3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 、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简写):东城污水处理厂监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

2015年 2 月 11 日 至 2015 年 2 月 16 日 (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北京时间,下同)由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并持招标公告第三条所列证明材料原件及 复印件(加盖公章)壹套 到长沙新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部(宁乡县玉潭镇花明北路89号)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400元整,售后不退。

六、 资格审查方式

 

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所需资料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 、开标时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二代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到场参加资格审查, 并现场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投标承诺书、廉洁承诺书和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商业贿赂记录证明”,否则招标人不受理投标。

七、评标办法: 按湘建建[2013]283号《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年 3 月 6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以前;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乡金洲新区金洲大道东288号金洲新区管委会三楼;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开标时间: 2015 年 3 月 6 日 0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九、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bidding.hunan.gov.cn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乡东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洲新区

联 系 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 13507319705

招标代理:长沙新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乡县玉潭镇花明北路89号

联 系 人:   女士   女士

联系电话:0731-87855457 87855455 15802651666 15274936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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