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县东城区污水处理厂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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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5-02-13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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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招标编号:CSXZ2015-013

 

一、招标条件

 

宁乡县东城区污水处理厂施工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环资[2013]95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乡东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 宁乡县东城区污水处理厂施工;

2 、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 宁乡金洲新区 ;

3 、项目概况: 拟建设2.5万m 3 /d的污水处理厂;

4 、资金来源:自筹;

5 、工期:210日历天;

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 、质量要求:合格;

9 、招标范围:包括建筑、装饰、安装及附属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2 、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且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无在建工程;为防止项目经理挂名不到位的现象,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 、拟任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

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数量应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湘建建[2010]109号)、《关于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建建函[2010]373号)以及长住建发[2013]146号文件的要求;

6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并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7 、拟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4年7月至2014年12月连续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8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由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任命,并以投标人名义下发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明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编号(或注册执业编号)、岗位名称等;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1 、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四、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新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全 称:长沙新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乡八一路支行

3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 、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简写):东城污水处理厂施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

2015年 2 月 11 日 至 2015年 2 月 16 日 (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并持招标公告第三条所列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壹套到长沙新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部(宁乡县玉潭镇花明北路89号)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400元整,售后不退。

六、 资格审查方式

 

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所需资料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 、开标时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二代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到场参加资格审查, 并现场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投标承诺书、廉洁承诺书和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商业贿赂记录证明”,否则招标人不受理投标。

七、评标办法: 按长住建发[2014]259号《关于印发〈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的通知》及宁住建[2014]89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I”,详见招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年 3 月 6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以前;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乡金洲新区金洲大道东288号金洲新区管委会三楼;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开标时间: 2015 年 3 月 6 日 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九、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bidding.hunan.gov.cn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乡东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洲新区

联 系 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 13507319705

招标代理:长沙新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乡县玉潭镇花明北路89号

联 系 人:   女士   女士

联系电话:0731-87855457 87855455 15802651666 15274936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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