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安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惠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日期:2015-02-11 15:10:49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惠城公易采(2015)3号 采购品目:环境治理服务
代理机构:惠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负责人:叶新荣 项目经办人:周润龙
惠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 马安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 惠城公易采〔2015〕3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 马安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 ¥9,537,600.00元
四、采购单位名称:惠城区马安镇人民政府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投标人经营范围须涵盖本项目采购内容,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企业法人;
(三)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 五)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报名时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一)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 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格式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含国税、地税)、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 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五)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承诺函。
以上证明文件均用A4纸印制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以及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提交时间,并加盖公章),共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要求提供原件的将原件放于正本中,副本均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供查验)。
七、供应商报名的时间、地点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2015年2月12日至2015年2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二) 报名地点: 惠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惠城区新联路3号西湖大剧院三楼)。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式:采购公告下方 招标文件 处免费下载。
(四)提出质疑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之内,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提出质疑。
八、投标保证金提交的要求、时间、地点: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须已报名本项目。投标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二)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90000.00 元
开户名称: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银行帐号:惠州市工商银行惠城支行
用途:“惠城公易采〔2015〕3号投标保证金”(请务必将本项目的采购编号写在用途一栏)
(三)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转帐、汇款的形式。
(四)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5年3月20日下午17:00(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五)投标保证金核对形式:投标人交纳保证金后,将银行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投标时与开标一览表装入同一单独信封密封提交。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3月25日上午9:00-9:30
(二)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3月25日上午9:30
(三)开标地点:惠城区新联路3号西湖大剧院三楼惠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
十、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惠城区马安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孙先生
联系电话:0752- 3617366
(二)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惠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部地点:惠城区新联路3号西湖大剧院三楼(政府采购部)
政府采购部项目联系人:叶先生
政府采购部联系电话: 0752-2386023
惠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2015 年2月11日
附件: 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