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经有关部门批准,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卢氏豫西大峡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卢氏豫西大峡谷旅游风景区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相结合,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以下简称 “投标人 ”)参加投标。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2.1、项目名称:卢氏豫西大峡谷旅游风景区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项目;
2.2、招标编号: HNDM-20150211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标包划分:
3.1、采购内容:卢氏豫西大峡谷旅游风景区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项目包括格珊除污机、潜水搅拌泵、无堵塞排污泵、曝起机、设备机房及电控机系统等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技术参数详见工程量清单。
3.2、交货地点: 豫西大峡谷景区内(业主指定地点);
3.3、交货期及安装期: 30日历天 ;
注:以上设备的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包。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4.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本项目所采购服务的内容;
4.4、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4.5、符合 «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4.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条件者,请于
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验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套并装订成册。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 /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壹万伍仟元整(¥: 15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交至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户名: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氏县支行)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上发布。
九、本项目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卢氏豫西大峡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崔经理
电 话: 15039871188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经理
电 话:0398-8526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