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足区龙岗污水处理厂迁建及配套管网工程监理招标 已由 大足发改投【 2014 】 99 号 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重庆泽足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资金 。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大足区智凤镇登云村4组(邓家坝)。
2.2 项目概况:该项目规划用地 120 亩,近期建设用地 78 亩。建设规模为迁建日处理污水能力 3 万吨、出水水质为一级 A 标的污水处理厂一座,及厂区、厂外配套工程和污水管网工程等。
2.3 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EPC模式)监理内容包括设计阶段(设计概算控制、限价控制)、招标过程、施工阶段(项目设计施工图、图说及变更设计所包含的建安工程施工、设备安装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服务施工能力。
3.3 外地监理企业投标:按照“渝建发〔2011〕129号”文规定,
3.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不报名的招标方式,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 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 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使用费用,每个投标人500元,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4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指定位置及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
4.5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 (http://www.cqzb.gov.cn/) 、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cqdzjyzx.com/ )、 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http:// www.cqjsxx.com/ )、重庆市大足区城乡建设委员会(http://jw.dazu.gov.cn/ )上 发布 。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泽足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 大足区 地址: 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渝隆大厦27楼
联系人:刘强 联系人: 邓小刚
电 话:13883348628 电 话: 1762320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