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市吕田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2015年度)运营维护管理采购项目(重招)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从化市吕田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从化市吕田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2015年度)运营维护管理采购项目(重招)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 GZSW14000FG4155C ,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5年02月11日至2015年02月16日五个工作日。
- 采购项目编号:GZSW14000FG4155C。
- 采购项目名称:从化市吕田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2015年度)运营维护管理采购项目(重招)。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9999(其他服务类)。
- 服务期限:1年。
- 采购预算:87.8500万元。
-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 (2015年度 )运营维护 管理采购
2.采购预算:人民币 87.85 万元
3.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4.招标标的类型:服务类
- 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条件:管道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广东省内施工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本企业注册,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本企业注册,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投标人须提供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6)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方式确定其投标资格。
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原件备查: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3、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到达现场,否则报名无效。
-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02月11日起至2015年03月02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09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3月3日(星期二)上午10:00。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09室。
- 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3月3日(星期二)上午10:00。
-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09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温秀珍 |
电话:020-83592216 | 电话:87858093 |
传真:020-83595411 | 传真:87858093 |
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09室 | 联系地址:从化市吕田镇中新北路68号 |
邮编:510010 | 邮编:510950 |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