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十二五”第三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金谷供水工程)施工、监理及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蓬安县“十二五”第三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南充市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南发改审批[2013]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蓬安县水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家补助、地方配套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75%:25% ,招标人为蓬安县水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金谷供水工程)的施工、监理及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 .2 本 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经 南充市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 ( 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南发改审批[2013]116号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40107009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蓬安县“十二五”第三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金谷供水工程)。
2.2 建设地点:蓬安县金溪镇、徐家镇、平头乡等13个乡镇。
2.3 建设规模:解决蓬安县金溪镇、徐家镇、平头乡等13个乡镇165个行政村(含社区),共计6.3754万人的饮水问题,其中规划内的饮水不安全人口为5.4344万人。供水规模5390m3/d。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 施工 3 个标段[Ⅰ 标段为 取水口、厂区、高位水池及高位水池至万和、金甲、平头方向管网工程 ,Ⅱ 标段为 千层垭至鲜店至诸家管网工程 ,Ⅲ 标段为 诸家至徐家至黄坪及徐家至茶亭管网工程 ] ,监理 1 个标段,采购 1 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监理服务期或供货期):施工工期 180 日历天,监理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结算审计完到质量缺陷责任期满结束 ,采购供货期 120 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Ⅰ 标段施工为 取水口、厂区、高位水池及高位水池至万和、金甲、平头方向管网工程 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 ; Ⅱ 标段施工为 千层垭至鲜店至诸家管网工程 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 ; Ⅲ 标段施工为 诸家至徐家至黄坪及徐家至茶亭管网工程 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 ; 监理标段为 金谷 供水 工程施工监理 ; 采购标段为 金谷供水 工程 的设备 采购 ( 详见设备采购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施工 Ⅰ、Ⅱ、Ⅲ 标段 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四川 省省外企业需持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资质,近3年已完成不少于1个的类似项目 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四川省省外企业需持有入川备案手续)资质, 近 3 年已完成不少于 1 个类似工程施工监理 的类似项目 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本次招标 采购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 a.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b.具有本工程招标设备供应与安装能力的设备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c. 近3年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设备供货业绩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备供应与安装能力。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蓬安县水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蓬安县政府街25号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新华大道玉沙路 201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