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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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5-02-10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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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1.招标条件

宁陵县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豫发改投资[2015]7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陵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管材、设备采购安装及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宁陵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共涉及石桥、程楼等8个乡镇的51个行政村进行实施,该项目计划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8处,其中新建水厂3处、供水站1处、管网延伸4处,并安排41所农村学校的供水工程。共解决8.0936万农村居民和1.0741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工程项目总投资4369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495万元、省财政专项资金437万元、市财政专项资金194万元、群众自筹资金243万元。

2.2招标内容与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项目施工、管材、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监理等;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23 个标段,工程量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各标段具体如下:

第一标段:水源井工程

第二标段:石桥镇花李张水厂和阳驿供水站土建工程

第三标段:程楼乡苗堂水厂土建工程

第四标段:张弓镇小吕集水厂土建工程

第五标段:石桥镇花李张水厂管网安装工程

第六标段:苗堂水厂程楼乡管网安装工程

第七标段:苗堂水厂乔楼乡管网安装工程

第八标段:小吕集水厂张弓镇管网安装工程

第九标段:小吕集水厂程楼乡、胡大庄供水站等管网安装工程

第十标段:刘尧水厂管网延伸安装工程

第十一标段:黄岗水厂管网延伸安装工程

第十二标段:路老家水厂管网延伸安装工程

第十三标段:石桥镇花李张水厂管网采购

第十四标段:苗堂水厂程楼乡管网采购

第十五标段:苗堂水厂乔楼乡管网采购

第十六标段:小吕集水厂张弓镇管网采购

第十七标段:小吕集水厂程楼乡管网、刘尧水厂管网延伸等管网采购

第十八标段:黄岗水厂管网延伸管网采购

第十九标段:路老家水管网厂延伸管网采购

第二十标段:机电设备工程

第二十一标段:除氟设备工程

第二十二标段:学校供水工程

第二十三标段:施工监理

2.3质量标准:合格

2.4工 期: 12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1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凿井施工甲级(或壹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如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相关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和2014年01月以来的连续一年(含)以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凭证(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出具时间在报名期间,并提供可供查询的联系方式);

(4)投标人需具有2012年1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近三年(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以来资产负债率平均不高于70%,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单位,从成立当年算起;

(6)委托人及其投标企业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且不得上黑名单;

3.2、第2-12、22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取得相关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如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相关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和2014年1月以来的连续一年(含)以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凭证(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出具时间在报名期间,并提供可供查询的联系方式);

(4)投标人需具有2012年1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近三年(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以来资产负债率平均不高于70%,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单位,从成立当年算起;

(6)委托人及其投标企业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且不得上黑名单;

3.3、第13—19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

(2)应具有相应材料、设备生产或供应能力且应经过有关部门质量检测并具有合格证、卫生许可批件;

(3)投标人需具有2012年1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近三年(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以来资产负债率平均不高于70%,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单位,从成立当年算起;

(5)委托人及其投标企业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且不得上黑名单;

3.4、第20—21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具有生产、销售、安装调试能力的生产厂家;生产厂家证件齐全;产品经过相关部门质量检测、认定,并具有合格证明;

(2)投标人需具有2012年1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近三年(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以来资产负债率平均不高于70%,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单位,从成立当年算起;

(4)委托人及其投标企业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且不得上黑名单;

3.5、第23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2 )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 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中必须有 2 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 1 人为总监),不得有在建工程 , 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如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主要监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和 2014 年 1 月以来的连续一年(含)以上按时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

  ( 4 )投标人需具有 2012 年 1 月 1 日以来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5 )近三年( 2011 年度、 2012 年度、 2013 年度)以来资产负债率平均不高于 70% ,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单位,从成立当年算起;

  ( 6 )委托人及其投标企业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且不得上黑名单;

3.6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交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查询证明(查询对象包括: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8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两份(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第1标段:

报名时请携带投标申请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委托人、专职安全员劳动合同和2014年1月以来的连续一年(含)以上按时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2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等

第2~12标段;22标段

报名时请携带投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委托人、专职安全员劳动合同和2014年1月以来的连续一年(含)以上按时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2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等

第13~19标段:

报名时请携带投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质量检测报告(与所报标段管材产品、规格、型号一致,)、卫生许可批件(与所报标段管材产品、规格、型号一致)、2012年1月1日以来所承担的类似项目工程业绩;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备注:第 13 ~ 19 管材采购标段,其中的管材规格为 PE25 — 315 ,具体规格、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20~21标段:

报名时请携带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省卫生厅及其以上出具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明;(经销商必须提供有效投标范围内的生产厂商授权书原件);投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投标申请人2012年1月1日以来所承担的类似项目工程业绩;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第23标段:

报名时请携带投标申请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注册证书、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项目总监无在建承诺书、项目总监及监理工程师劳动合同和 2014 年 1 月以来的连续一年(含)以上按时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2012 年 1 月 1 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等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2015年02月09日至2015年02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时至12时,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商丘市北海路与神火大道交叉口向南300米路西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商丘分公司)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及所需原件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另行通知,地点为:商丘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商丘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370-2691621

招标人:宁陵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宁陵县永乐北路488号

邮编:476700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83705065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1号1号楼

邮编:450000

联系人:贠女士

电话:0370—3390377

2015年0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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