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武县 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土建工程项目施工已由郴州市水利局郴水许〔2014〕103、10
5、107号文批准建设,并由临武县发展和改革局临招核〔2015〕4、6、7号文核准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省级资金,招标人为 临武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郴州湘南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临武县 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土建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临武县有关项目乡镇
2.3建设规模:一标段:临武县万水乡塘官铺片区集中供水工程约130万元;二标段:临武县麦市镇滩边泉水厂集中供水工程约140万元;三标段:临武县香花镇李家冲水厂集中供水工程项目约170万元。
2.4计划工期:150天;
2.5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三个标段,分别是一标段:临武县万水乡塘官铺片区集中供水工程;二标段:临武县麦市镇滩边泉水厂集中供水工程;三标段:临武县香花镇李家冲水厂集中供水工程项目;具体内容以本项目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为准。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以证书为依据);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在有效期内,以证书为依据);
3.3投标人必须是郴州市2014年度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单位名录内的施工单位,且在 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企业;
3.4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 (含贰级 )建造师证书(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证书为依据),无在建水利行业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3.5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 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证书为依据);
3.6投标人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办理的近期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证明为准),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一致;
3.7投标人的资质、类似工程业绩及主要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信息按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4】54号文)的要求以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8投标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段,否则做无效处理。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4.1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2投标人的拟任项目负责人不能有在建项目(指在本项目招标及实施期间,无在建水利行业的水利工程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符合资格条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 2月 6日至 2015年 2月 12日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文件下载专区进行网上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 ,逾期不再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先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按交易指南专区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 0731-85483335)。
投标人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入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1)进入湖南省水利厅网页 http://www.hnwr.gov.cn/后点击右下角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 http://61.187.56.50/;( 3) http://ztb.hnwr.gov.cn/。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缴纳(不交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将被拒绝)。
6 、评 标办法
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对招标工程现场进行踏勘。
9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郴州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武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蒋雄 电话: 15243514374
招标代理:郴州湘南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黄河/邝文军 电话:0735-2157099/13789101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