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保税港区加工区污水处理站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广州南沙开发区保税业务管理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 CZ2015-0060 ,可点击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2015年2月9日至2015年2月16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保税港区加工区污水处理站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CZ2015-0060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
(四)数量:1项;最高限价:人民币135万元。
(五)采购内容及用途:确定一家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南沙保税港区加工区污水处理站的综合运营管理服务。
(六)服务期: 3年,自2015年4月1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止。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包含生活污水、工业废水乙级或以上等级)。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一)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2月9日至2015年3月10日
(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4、5号窗
(三)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 150元/套
(四)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我中心网站(www.it-tender.gov.cn )上注册登陆(已注册的直接用原帐号及密码登陆),后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移动电话和公司地址等),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打印件。
(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2.《投标报名登记表》;3.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4.《公平竞争承诺书》。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说明:交易中心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
(六)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工本费发票(POS机刷卡,售后不退)。
二、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3月11日 9:00~9:30
(二)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3月11日 9:30
(三)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7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阳广场)四楼开标室。
三、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it-tender.gov.cn )
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广州南沙开发区保税业务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行政中心D栋3楼保税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0) 39078169
(一)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邮编:510630
招标文件咨询联系人:颜小姐 电话 (020) 28866112 传真:(020)28866414
供应商报名联系电话:(020) 28866105、28866197 传真:(020)28866105
投标保证金查询电话:(020)28866000-3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13:30~17:00
2015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