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县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屏县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已由红发改投资〔2015〕97号文下达投资计划,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石屏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润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石屏县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0.676万人,拟建自流饮水供水工程24件,供水规模731.9m³/d;管网延伸工程5件,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0.3855万人,供水规模412.1m³/d;提水工程7件,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0.2234万人,供水规模240.48 m³/d。
2.2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PE管材采购;
第二标段:土建及管道安装工程(土建工程施工、PE管材安装、金属管道采购及安装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第一标段:
(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塑管(PE、PPR、PVC)及钢管制造生产企业或授权经销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产品的生产或供应能力(如投标货物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应有许可证);塑管需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卫生检验报告、卫生许可批件等证件;
(3)具有类似产品的供货业绩;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5)参加投标的厂家三年内无违法违纪经营行为;
(6)如果投标申请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时,必须有制造生产厂家授权书或产品代理授权证明;
(7)如果制造厂家参加投标,则不得再授权其他的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8)如果制造厂家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则对同一标段只能委托一个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
(9)云南省外企业还应具有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
第二标段: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内承担过一件以上类似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云南省外企业还应具有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 2015年2月11日至2015年2月1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人到石屏县检察院自行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到云南润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春城路银海领域17幢11楼)或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蒙自市工业园区八号路州车管所对面)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月4日14时30分,地点为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www.hhzy.net)及云南省水利工程行业协会网站(www.ynslxh.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石屏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 何 工
联系电话:13987365515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润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春城路银海领域17 幢11楼
邮 编: 650200
联 系 人: 李凌波
电 话: 0871-65645071转3072
传 真: 0871-65645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