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航空产业园区间道路工程 (10-2号路) 监理招标 已由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以 渝两江政务审【2013】57号 文 批准 建设,招标人为 重庆两江新区龙兴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业主自筹20%、银行贷款8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两江新区龙兴工业园。
2.2 工程概况:航空产业园区间道路工程(10-2路)设计起点起始于现状盛唐路第七标段,向东延伸,跨越徐福洞河,与10-6路平交,终点接在建两江大道南北延长段,路线全长1266.566m,道路为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40km/h。标准路幅宽度为24m,双向4车道。全线含桥梁一座,长94m。
2.3 监理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梁、电缆沟、排水、照明、边坡防护、雨污水综合管网等配套工程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全程监理。具体包括:对该项目投资、进度、质量实施有效控制,组织协调,进行工程安全管理、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2.4 项目投资:约3500万元。
2.5 监理服务期: 以招标人的书面进场通知为监理服务期的起始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监理资料交接完成且审计机构完成工程审核、缺陷责任期(竣工后24个月)满后为监理服务期的完成时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注册地为重庆市以外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渝建发[2011]129号文的要求,并提供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未取得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 www.cpcb.com .cn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重庆两江新区龙兴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重庆两江新区龙兴工业园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花卉园东路 36 号 |
联系人: |
吕先生 |
联系人: |
刘先生 |
电话: |
023-67340377 |
电话: |
023-86715410 |
传真: |
/ |
传真: |
023-86715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