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鲁山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人为鲁山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由豫发改投资【2015】79号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管材和设备采购及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鲁山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2.2招标编号:LZC2015-Ag012
2.3项目概况:该项目共解决四棵树乡、董周乡、梁洼镇等20个乡(镇)87个行政村8.11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并解决85所学校2.93万农村学校师生饮水问题,计划总投资4934万元。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20个标段,其中15个施工标段,4采购标段,1个监理标段(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为准)
第1标段:背孜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第2标段:观音寺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第3标段:仓头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第4标段:土门、瓦屋、梁洼、林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第5标段:董周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第6标段:张店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第7标段:四棵树、露峰、琴台、库区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第8标段:辛集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第9标段:张官营、磙子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第10标段:张良、马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第11标段:让河、熊背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第12标段:团城、赵村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第13标段:下汤、尧山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第14标段:尧山、下汤、库区、熊背、团城、让河、林场等农村饮水安全打井工程
第15标段:张官营、马楼、张良、辛集、张店、背孜等农村饮水安全打井工程
第16标段:鲁山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PE管材供应
第17标段:鲁山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PVC-M管材供应
第18标段:2015年鲁山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表供应
第19标段:2015年鲁山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压力罐供应
第20标段:2015年鲁山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1-13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11年12月1日以来具有合同金额在150万元(含150万元)以上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同时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承诺书(以网上查询为准);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具有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拟任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项目委托人、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须为本企业正式在册职工,并在河南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信用档案备案(以河南省水利网上查询为准);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
第14、15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凿井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凿井施工项目经理岗位证书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承诺书(以网上查询为准);2011年12月1日以来具有合同金额在150万元(含150万元)以上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本项目委托人、拟任技术负责人为本企业正式在册职工,并在河南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信用档案备案(以河南省水利网上查询为准为准),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
第16、17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1亿元(不含1亿元)以上的管材生产企业;具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证书、具备卫生部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管材质量检测报告、出具企业质量认证书、企业环境体系许可证书、企业健康体系认证书;2011年12月1日以来承担过合同金额在250万元(含250万元)以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书、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为本企业正式在册职工;本项目的委托人为河南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信用档案备案人员(以河南省水利网上查询为准为准),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
第18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不含1000万元)的水表生产企业;具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具有水表生产许可证、水表质量检测报告;2011年12月1日以来承担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书、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本标段不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的报名。
第19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不含1000万元)的压力罐制造企业;具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具有压力罐生产许可证、压力罐质量检测报告;2011年12月1日以来承担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书、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本标段不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的报名。
第20标段: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人员至少有2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取得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水利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建工程(以网上查询为准),且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2011年12月1日以来承担过不低于4000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本项目委托人、拟任监理人员须为本企业正式在册职工,并在河南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信用档案备案(以河南省水利网上查询为准);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3需提供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告知函(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拟任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
查询注意事项:(1)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明查询事由,详细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2)公司、企业查询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和项目经理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个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4)受委托进行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方的委托证明、受委托方的相关证明、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3.4每个投标人只能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报名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6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及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的,除取消其报名资格外,招标人将报请当地水行政部门做为不良行为记录,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4.报名时间、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平顶山市建设路与文园路交叉口东路南(老干部休养所大门西侧二单元五楼501室(隆庆祥服饰楼上))报名,并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料原件(须与开标时一致),留加盖本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并装订成册。
4.2报名时间:2015年2月4日至2015年2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4.3招标文件每套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2月11日至2015年2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3月9日上午10:00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综合楼七楼)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现场踏勘,交通工具自备,费用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日报》、《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鲁山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陈女士:13523751777
水利行政监督部门:平顶山市水利局
电话:0375-259602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375-8972659
2015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