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汝州市2015年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汝州市发改委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目前该项目前期工作准备就绪,受汝州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委托,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管材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汝财招标采购-G-2015-020
2.2项目概况:涉及17个乡(镇、办事处)67个行政村;42所学校,解决13.6002万人,其中氟超标0.0411万人,苦咸水12.6221万人,缺水0.9147万人,其他水质问题0.0223万人;解决1.2039万人农村学校师生饮水问题。
2.3招标范围:汝州市2015年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本次招标分为16个施工标、4个材料标及1个监理标共21个标段。
第一标段:蟒川镇孙岭、木厂、杨沟、滕店等4个行政村集中供水的建筑工程、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第二标段:小屯镇小屯、时屯、孙店、于庄、李珍庄等5个行政村集中供水的建筑工程、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第三标段:寄料镇坡根、董王沟、平王宋、李店等4个行政村集中供水的建筑工程、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第四标段:寄料镇徐庄、妻贤庄、郭沟,王寨乡牛庄等4个行政村集中供水的建筑工程、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第五标段:骑岭乡安庄、小陈,汝州市八中,煤山办事处赵庄、葛庄等4个行政村1所学校集中供水的建筑工程、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第六标段:大峪乡青山后、玉皇、黄窑、王台等4个行政村集中供水的建筑工程、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第七标段:庙下镇杨庄、湾子、寺上等3个行政村集中供水的建筑工程、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第八标段:庙下镇神沟、北刘、宋王等3个行政村集中供水的建筑工程、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第九标段:庙下镇古城、唐店、下鲁,温泉镇丁庄、连庄小学、连圪垱小学等4个行政村2所学校集中供水的建筑工程、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第十标段:夏店乡新村、磨庄、鲁张、孔寨、上鲁,陵头镇陵头一中等5个行政村1所学校集中供水的建筑工程、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第十一标段:汝南办事处西焦,纸坊镇赵东、赵北、长东、长西、后寨等6个行政村集中供水的建筑工程、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第十二标段:纸坊镇武巡村、中王、丁村、陶村等4个行政村集中供水的建筑工程、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第十三标段:纸坊镇张楼、龙泉、料张、苏楼、车渠等5个行政村集中供水的建筑工程、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第十四标段:风穴办事处吴洼、党屯,钟楼办事处拐李等3个行政村集中供水的建筑工程、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第十五标段:米庙镇一五张、焦岭、枣庙、白马、风庙等5个行政村集中供水的建筑工程、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第十六标段:钟楼办事处程楼、二里店、闫庄、郭庄等4个行政村集中供水的建筑工程、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第十七标段:蟒川镇、寄料镇、王寨乡、小屯镇、汝南办事处等5个乡镇及街道办事处2015年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用PE100输水管材及管网配件等材料;
第十八标段:大峪镇、米庙镇、骑岭乡、风穴办事处、煤山办事处、洗耳办事处等6个乡镇及街道办事处2015年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用PE100输水管材及管网配件等材料;
第十九标段;庙下镇、温泉镇、陵头镇、夏店乡、钟楼办事处等5个乡镇及街道办事处2015年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用PE100输水管材及管网配件等材料;
第二十标段:纸坊镇2015年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用PE100输水管材及管网配件等材料;
第二十一标段:监理标段,汝州市2015年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过程工程监理服务。
(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2.4计划工期:施工标段每个标段工期均为90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2.5就上述标段,每个投标人只允许投报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合格
3、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施工标(1—16标):(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和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起)企业承担过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日期为准);(4)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企业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近三年(2011年度—2013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1.2材料标(17-20标):⑴要求投标企业必须是塑料生产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⑵具有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0亿元及以上)、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省部级颁发的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国家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合格检测报告及卫生部门的检测报告,具有生产DN200(含DN200)以下所有规格口径管材的能力;⑶201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以合同日期为准),且企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⑷不接受销售商和代理商投标。
3.1.3监理标(21标):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⑵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河南省水利厅进行企业信用备案;⑶业绩要求: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起)企业承担过工程造价不低于1000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日期为准);⑷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中至少有2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⑸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取得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具有总监理工程师经历;⑹企业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近三年(2011年度—2013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2各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厅进行企业信用备案。
3.3不接受联合体提出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4.1施工标:投标报名时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若法人代表直接到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201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合同,近三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拟任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等。
材料标:投标报名时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若法人代表直接到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省部级颁发的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国家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合格检测报告及卫生部门的检测报告,提供生产DN200(含DN200)以下所有规格口径管材的相关材料,201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合同。
监理标:投标报名时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若法人代表直接到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和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01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合同,近三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注:(1)企业授权委托人须具备河南省水利厅企业信用备案资格(以网上公示为准,报名时须提供“河南省水利网”企业信用备案检索页)。
(2)以上所需材料报名时均需携带原件和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人统一到汝州市检察院查询有无行贿受贿记录证明,如有不良记录,将取消该公司的投标资格。(投标申请人需另行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4.2招标文件每套叁佰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报名、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时间:2015年2月2日—2015年2月6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汝州市宜客居温泉洗浴酒店416号房间(汝州市丹阳中路与望嵩中路交叉口西50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郑市龙湖镇泰山路与鸿鹄路交叉口龙泊圣地院内居易度假酒店。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汝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水利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汝州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樊先生电话:13393755375
地址:汝州市仓巷街117号
代理机构: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董女士电话:0371-87520522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北街九号王鼎国贸大厦1号楼12层
水行政监督部门:汝州市水利局
电话:0375-6862139
2015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