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原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原阳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勘察、设计及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名称:原阳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勘察、设计及监理项目
招标编号:原交采2015GB04
三、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3.1工程规模: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万吨/日,出水水质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新铺设污水管网14.8公里及配套设施建设等。
3.2建设地点:原阳县县城北部,规划白庙路、胜利路、西关排所围区域(现污水处理厂以东,紧邻西关排)。
3.3标段划分:
一标段:原阳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勘察项目
二标段:原阳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设计项目
三标段:原阳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监理项目
3.4工期要求:
一标段:15 日历天
二标段: 45 日历天
三标段:随施工工期
3.5工程质量要求:一、二标段均应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三标段:合格
3.6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项目的勘察(含地灾评估、矿床压覆)及其后续的服务工作;
二标段:本项目的设计及其后续的服务工作;
三标段:该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3.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四、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4.5、三年内在参加招标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4.6、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二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项目负责人要求: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三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等级;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拟派总监代表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五、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六、投标报名须知: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以证明其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条件且有足够能力承担本次项目的实施:
一、二标段: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两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两份。
三标段: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两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项目总监、拟派项目总监代表证书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两份(报名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拟派总监代表需到报名现场,否则取消其报名资格)。
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可到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5年2月2日至2015年2月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七、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八、逾期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不予受理。
九、招标文件费用:为 300 元/套,售后不退。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3月10日9时00分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一楼开标室
十二、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
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等网站发布。
十三、监督单位电话:
原阳县交管办:0373-7586166原阳县财政局:0373-7588050
原阳县审计局:0373-7586259原阳县监察局:0373-7586651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原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1523662888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598872053
2015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