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秀瑶族自治县县城污水管网改扩建工程施工已由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来发改环资【2014】2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金秀瑶族自治县新艺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上级补助资金+配套资金,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县城
建设规模:本项目起点为盘王谷,终点为金秀瑶族自治县新艺污水处理厂,沿金秀河两侧敷设,单侧长约3700米,山冲截流管设计,约600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内容。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工程为2个标段,01标段:盘王谷至农行桥段:东侧W1~W39;西侧W81~W122,合同估价约350万元;02标段:农行桥至污水厂段:东侧W39~W80;西侧W122~W154,合同估价约312万元。本次招标PE80 0.6Mpa dn400管,PE80 0.6Mpa dn500管,PE80 0.6Mpa dn630管,dn300铸铁排水管,抗压型聚丙烯双壁波纹管dn300 环刚度8KN/m2 、塑料检查井等主材均由业主提供,不在报价范围。
要求工期:01标段计划工期90日历天,02标段计划工程90日历天。
01标段: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3月1日, 计划完工日期:2015年6月1日
02标段: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3月1日, 计划完工日期:2015年6月 1 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以下两种获取方式可任选一种)
4.1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不需提供报名材料,自然人均可于 2015年1月28日至2015年2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至 12:00 ,下午 15:00 时至 17:30 (北京时间)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古三路138号丽景苑商业城北门东二楼】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纸质版每套售价250 元(不含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预算控制价的费用),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4.2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自然人均可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http://www.lbsggzyjyzx.com/lbjyzx/)获取招标文件或到交易中心交易服务部拷贝电子版,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 250 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文件现场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以交纳凭证接收招标文件)。
4.3投标人可任意选择以上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评标顺序按01标段→02标段。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2月16日10时00分,地点为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古三路138号丽景苑商业城内东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bsggzyjyzx.com/lbjyzx/)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秀瑶族自治县新艺污水处理厂
地 址: 金秀县金秀镇龙华洞
邮 编: 5457999
联 系 人:陶先生
电 话:18648820895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宾市维林大道418号金融投资大厦3楼
邮 编:546100
联 系 人:辛 工
电 话:18778836555 传 真:0772-4224599
监督管理部门:金秀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联系电话: 0772-6212382
来宾市招投标管理局
联系电话:0772-4281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