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44040120150122045SG | ||
---|---|---|---|
项目名称 | 珠海市前山水质净化厂工程(不含基坑支护工程)施工 | ||
项目地址 | 珠海市 | ||
建设单位 | 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性质 | 团体组织、企业 |
联系人 | 刘慕丹 | 联系电话 | 2686121 |
招标内容规模 | 珠海市前山水质净化厂工程建设规模为污水处理10万m3/d,为地下式,采用MBR工艺。本次招标为该工程(不含基坑支护工程)施工招标,工程内容包括:土建工程施工、工艺设备和管道安装、给排水、高低压供电工程以及厂区内配套市政工程施工、单机调试(用电费用由投标人负责)、配合带负荷联动试验等,详细内容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工程与基坑支护施工交接界面详见附件19。 | ||
项目来源 | 招标办 | 招标组织形式 | 自行招标 |
项目类别 | 市政公用 | 招标类别 | 施工 |
资金来源 | 非财政 | 资金到位情况 | 100.0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入围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标办法 | 两阶段评分 | 预算价/招标控制价 | 206,822,676.87元 |
报价上限 | 191270602.20(元) | 报价下限/投标偏离值 | |
完成时间要求 | 360 个日历天 | 质量要求 | 合格 |
项目分类 | 现场交易 | ||
投标资格 |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壹级市政公用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类),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其他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市外省内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省外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或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且企业和人员备案信息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发布。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资质。 ■投标人需提供珠海市区级以上(含区级)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查询证明中投标人或其从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 ■其它事项:[为加强各投标人对本工程具体情况的实地了解,要求各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议程安排表》中规定的时间踏勘现场。投标人踏勘现场代表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踏勘现场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第二代身份证和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验)。未于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踏勘或以上资料不全的单位,招标人不予签发现场踏勘确认书;投标人资格函件正本中必须提交招标人签发的《踏勘现场确认书》原件,否则资格审查为不通过。 ]
备注:投标人应核对企业的资质是否符合上述投标资格条件后再报名,因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投标保证金数额 | 380.0万元 | 投标保证金方式 | 银行转帐 |
报名时间 | 2015-01-23 08:30 至 2015-01-29 16:00 | ||
报名方式 | 1、网上报名 | ||
招标(资格预审)
文 件 发 放 |
地址:珠海香洲梅华路338号水务集团大楼710室
价格:500.0元 |
||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 2015-01-23 08:30 至 2015-01-29 16:00 | ||
招标人/招标代理 | 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刘慕丹 | 联系电话 | 0756-2686121 |
投诉受理部门 | 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投诉电话 | 2538803 |
交易中心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0756-2538181 |